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成效显著 扩大范围提上日程

近年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已成为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

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达4.6万亿元,创历史新高。

这些资金主要投向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对稳定经济增长、补齐发展短板发挥了关键作用。

然而,传统的专项债审核机制存在效率瓶颈。

此前项目需经市县、省级、国家三级审核,流程冗长耗时。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数万个项目的审核工作给各级部门带来巨大压力,客观上影响了债券发行进度和资金使用时效。

针对这一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于2024年底出台《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在北京、上海等10个省份及雄安新区启动"自审自发"试点。

改革的核心是将项目审核权限下放至省级政府,取消国家部委复审环节,形成市县、省级两级审核新机制。

试点一年来,成效已初步显现。

福建省财政厅数据显示,审核流程缩短后,项目申报周期平均减少30个工作日。

山东省通过建立更严格的省级审核标准,项目储备质量显著提升,投向领域合规性明显增强。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统计表明,试点省份前三季度专项债发行进度平均达93%,较非试点省份高出18个百分点。

专家分析指出,"自审自发"机制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赋予地方更大自主权,有利于因地制宜配置资金;二是缩短决策链条,提升财政政策响应速度;三是压实省级责任,倒逼地方政府强化风险管控。

目前尚未纳入试点的21个省份中,河北、河南等经济大省及边疆地区呼声较高。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综合考虑地方债务管理水平、国家战略需求等因素,审慎扩大试点范围。

同时正在研究探索两项创新:一是允许项目实施链条的上下游城市联合发债,二是适度下沉发债主体至符合条件的市县。

专项债管理机制的优化,本质上是效率与安全的再平衡。

试点一年所体现的提速增效,为制度完善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而能否在扩围过程中把住项目质量关、财政承受能力关和资金使用关,决定了政策工具的边界与成色。

坚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稳步推进、以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能力,才能让专项债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与民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