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传递出明确的司法政策导向: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中,检察机关要坚决对个人极端等严重暴力犯罪亮剑,采取快捕快诉、从重从严的措施,形成有力的法律震慑,切实安定人心; 当前,社会治安形势面临新的挑战。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具有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社会影响恶劣等特点,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动摇社会安全感。对此类犯罪的快速反应和严厉打击,既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护人民群众基本权益的重要体现。通过快捕快诉,能够及时制止犯罪、控制局面,防止案件扩大;通过从重从严惩治,能够形成强有力的法律威慑,预防和减少类似犯罪的发生。 会议强调,要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始终坚持严的一手毫不放松。这反映了检察机关在新时代的责任担当。同时,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拐卖人口、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危害生产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这些犯罪类型涉及面广、危害程度深,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持续、有针对性的打击,能够有效遏制犯罪高发态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有一点是,会议同时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这反映了现代法治精神的深刻内涵。宽严相济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而是要把握好宽与严的辩证关系,确保该宽则宽、当严则严。这要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既要坚决打击严重犯罪,也要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也要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 在具体实践中,要依法严格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此制度的推行,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同时也为悔过自新的犯罪分子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前提是要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以及量刑建议的恰当性,防止制度被滥用,维护司法公正。 会议还提出要推动犯罪标本兼治。这体现了系统性、科学性的治理思维。通过持续落实办理醉驾、掩隐、帮信案件对应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形成行之有效的梯次治理体系,既能及时处置现实犯罪,也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这种"治未病"的理念,对于构建更加安全、更加有序的社会很重要。
依法严惩严重犯罪是维护社会安宁的基本要求,而精准施策则是实现长效治理的关键。此次会议在强调从严打击暴力犯罪的同时,明确了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的治理方向,展现了运用法治思维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的坚定立场。随着有关措施落地见效,公众安全感将深入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也将获得更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