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事业单位的岗位给“盘活”,让它们能灵活运转。这事儿还得从《中国新闻周刊》说起,作者郝玉明是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员兼公务员管理研究室副主任。这篇文章是2025年9月1号总第1202期上的。 说到今年7月,内蒙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了个新的管理办法,这文件一出,大家都挺关注。它的重点是在全区搞一个动态管理的竞聘上岗机制,实行全员竞聘、择优上岗,大家都能上能下,薪水也跟着岗位走,彻底打破了那种“铁饭碗”。 其实这种人事管理的改革早就开始了。早在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条例》里,就已经说事业单位可以搞竞聘上岗。那里面还具体规定了怎么内部选人。山东、浙江、广东这些省份也都试过类似的制度。 全国各地的事业单位也在按自己的规矩改,有的大学搞“非升即走”,有的医院搞绩效考核。这些都跟岗位设置、绩效考核和工资福利这些大规矩有关,现在急着需要从制度层面管一管。 这个管理办法就像是补了个漏子。它的本质是“因事择人”,不是“因人设岗”,这是管理思路的大转变。目的是为了服务社会,把人才资源盘活,解决“能上不能下”,还有干活多少都一样的问题。 咱们得明白点事儿:推行竞聘上岗是改内部的选人机制,跟通过公开招聘进单位不一样。这个改革主要是让岗位能上下流动,不是针对聘用关系的大变动。 这次的办法还详细说了怎么开展竞聘工作,哪些情况该用竞聘,哪些不该用。内蒙古那边打算用破格晋升、考核激励这些办法来给人才开绿灯。对于那些不合格的人,也明确了降级或者辞退的具体情况。 除了这些,办法里还提了特设岗位的事儿,为了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结合当地的“英才兴蒙”计划设置了一些专门的岗位。还要把岗位升降跟考核挂钩,给干得好的人多些奖励。 这些措施对优化管理、激发积极性、加强队伍建设都有好处。不过郝玉明也提到了一点要注意的地方:推行竞争机制的时候,还得考虑党组织在把关上的作用。不能光盯着流程走,也不能完全迷信分数和票数。对新情况新问题得持续跟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