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规范运行需要科学的制度设计。当前,如何有效监督"关键少数"的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课题。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机制,正是对该问题的系统回答。 科学授权是权力规范运行的前提基础。权力的授予必须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通过权责清单的法定化方式,明确"谁有权、有哪些权",划清权力的边界。这种透明化的授权方式,使"关键少数"的权力来源、职责范围、行使边界全程公开,摒弃了模糊授权可能带来的权力扩张空间。透明化授权不仅是对权力的清晰界定,更重要的是将权力置于制度框架和公众视野之中,从源头压缩权力滥用的可能性,为后续的有效监督提供明确的依据和基础。 规范用权是权力运行的核心环节。权力运行的隐蔽性往往成为监督的最大障碍。可追溯制度通过设定标准化的流程,使"关键少数"在重大决策、资金使用、干部任免等关键环节的行权轨迹全程可查、有据可考。透明化用权要求将权力运行的依据、过程、结果全面公开,以阳光操作破除暗箱操作的空间。这两者的结合既确保权力行使的每一步都有章可循,又能通过痕迹留存实现对行权过程的精准回溯,使"关键少数"的权力行使始终处于可控范围,从过程上有效防范权力异化。 严格制权是权力监督的重要保障。透明化与可追溯制度构建起对"关键少数"的全链条监督体系。制权的本质是建立系统集成的监督机制,需要打通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事前通过透明化授权明确监督重点,事中依托可追溯制度动态监测权力运行,及时纠正偏差,事后以痕迹档案为依据严肃追责问责。这种全链条监督以制度的刚性约束"关键少数",同时推动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借助透明化渠道畅通监督路径,让"关键少数"的权力在"聚光灯"下运行,形成全方位的监督合力。 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机制建设,本质上是通过制度设计实现权力的良性运行。这一机制既破解了对"关键少数"监督难、难监督的问题,又展示了党以自我革命精神治权管权的坚定决心。透明化与可追溯制度作为重要支撑,为权力的规范运行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赶考"之路没有终点,制度建设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关键在于让每一次授权都有依据、每一次用权有规则、每一次制权有硬约束。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中规范,才能不断巩固党的自我革命成果,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以更加清朗的政治生态和更加高效的治理体系回应时代考题、赢得人民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