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安全风险点多、覆盖面广,隐患容易基层末梢积累。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新业态、新场景增多,安全生产风险呈现分布更广、链条更长、隐蔽性更强等特点。一些事故由“小隐患”演变为“大风险”,既考验监管部门的穿透式治理能力,也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公众参与提出更高要求。如何把风险管控关口前移、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是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关键。 原因:仅靠行政监管难以覆盖所有场景,激励机制与闭环治理成为重要抓手。安全生产具有专业性和现场性——员工最贴近作业环节——群众也更容易发现外围违法行为。过去部分领域存在“发现难、报告难、核查慢、处置弱”等问题,影响隐患治理效率。山东将社会有奖举报与企业内部报告奖励作为两条互补路径:前者强化社会监督、弥补监管盲区;后者激活企业内部“自我纠错”能力,推动隐患在企业内部尽早暴露、尽快整改。 影响:制度扩面与运行提效同步推进,社会共治作用深入显现。制度层面,山东联合多部门修订出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将有奖举报覆盖行业领域由23个拓展至33个,奖励情形由301项增至367项,并进一步明确“合法举报、行业负责、属地管理、分级奖励”等原则,使工作更规范、更便于执行。运行层面,2025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受理举报96232件,发放举报奖励489.3万元;其中应急管理系统受理举报13700件,发放奖励425.4万元。通过群众举报,累计消除事故隐患15599项,查处非法违法行为32199起,显示出社会监督在风险前置发现和违法行为震慑上的效果。 企业端的“内报内奖”机制,则把治理触角延伸到岗位一线。按照统一部署,山东推动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地运行。统计显示,全省应建机制企业329843家已全部建立,重点行业和其他行业完成率均为100%。企业员工累计报告问题隐患1754850项,完成整改1751981项,整改完成率99.84%;企业内部发放奖励13378.4万元。数据表明,“要我安全”正更多转化为“我要安全”,员工从被动执行转为主动发现,企业从“事后处置”转向“过程管控”,对压实主体责任、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具有直接意义。 对策:以“制度—渠道—核查—兑现—宣传”形成闭环,提升治理的可持续性。一是强化制度供给和统一标准,确保奖励范围清晰、认定尺度一致、流程可追溯,减少执行偏差。二是畅通多元渠道,让举报、内部报告更便捷,提升线索质量和处置时效。三是突出核查闭环,对举报线索和内部隐患建立台账管理、分级核查、整改验收与复盘评估机制,避免“重受理、轻处置”。四是严格兑现奖励,并通过公开典型案例增强获得感和示范效应。宣传引导上,山东持续加力:2025年向手机用户推送公益短信超2.2亿人次,公开通报重奖举报典型案例3起,对举报非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举报人分别给予13万元、31.3万元、40万元奖励;同时发布企业内部报告典型案例86起、经验做法11项,以案例带动落实、以示范促进提升。 前景:从“专项推进”走向“常态治理”,以更高标准守牢安全底线。总体来看,“社会举报+企业内报”的“双轨机制”一头连接社会监督,一头连接企业内部治理,有助于让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更早暴露,也有助于形成政府监管、行业主管、属地管理与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相衔接的责任链条。下一步,山东仍需提高线索质量、强化跨部门协同、完善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提升基层核查能力各上持续用力,并更注重将奖励激励与信用约束、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推动安全治理从“发现—整改”向“预防—预测—预警”延伸,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固的安全环境。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关键在落实。山东以社会举报和企业内报“双轨并进”,将分散的社会监督力量与企业内部治理力量有效汇聚——既提升了风险发现的及时性——也强化了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把制度执行落到位、把责任压实到岗位、把共治融入日常,才能让安全底线更稳、发展步伐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