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启动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专项监督一年:4.4万件案件推动整治污染顽疾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2025年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系统总结了过去一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显著成效。

这份白皮书反映出检察机关在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坚定承诺和实际行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大部署,最高检于2025年3月启动为期一年的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

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以此为契机,将工作重心聚焦于产业结构优化、城乡建设绿色化、交通运输低碳转型、能源利用高效化等关键领域,加大办案力度,推动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截至2026年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4万件,其中涉及污染防治、碳排放控制等领域的案件达1.3万余件。

这些数字背后,是检察机关对生态环保工作的深度参与和有力推动。

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湖南、西藏等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办案规模实现小幅提升,区域协同治理格局逐步形成。

通过办案监督,检察机关取得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成果。

共督促整治违法排污企业4000余家,清理生活垃圾50.5万吨、固体废物426.8万吨(其中危险废物17.4万余吨),治理河道2000余公里,恢复水域面积2.9万亩。

同时,通过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0.5亿元,有效推动了生态环保投入的增加。

这些具体数据充分说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已成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

在专项活动引领下,检察机关还积极推动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宁夏、福建、江西、陕西等20多个省份的检察机关推动地方建立江河湖库系统保护机制70余份,完善固废污染防范机制30余份,制定机动车拆解、农业养殖等领域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方案10余份。

这些机制的建立,使生态环保工作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从个案处理转向系统治理。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量,最高检先后印发土壤污染、固废污染、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指引和立案环节审查工作指引。

山东、云南、甘肃、新疆等省级检察院制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规范性文件10余份,细化办案程序指引。

黑龙江、河南、广西等省级检察院出台公益诉讼高质效案件认定标准及正负面评价清单,有力促进了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的精准性和规范性。

这一系列举措表明,检察机关正在建立更加科学、更加规范的工作体系,为生态环保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从关停污染企业到修复生态创伤,从个案诉讼到制度建构,检察机关以法治思维书写绿色答卷的实践表明:生态环境保护不仅需要科技支撑和政策引导,更离不开司法利剑的保驾护航。

当每一起公益诉讼都转化为治理效能,绿水青山与司法文明交相辉映的可持续发展图景正渐次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