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启动 我国法治建设迈入系统化集成新阶段

3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宣布启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计划;这部法典的重点不于把现有条文简单汇总,而是对40余年来我国生态环境领域200多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整合与体系重构。当前我国正处于绿色转型的关键阶段。2023年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2.3%,但生态环境保护的结构性压力仍然明显。此前较为分散的立法格局,使《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单行法律在监管边界、标准衔接各上存不一致甚至交叉。某地化工企业排污案件中,曾出现7个部门分别援引12项不同法规的情况,反映出规则协同不足带来的现实问题。法典化编纂直面三项关键难题:一是降低因法律“碎片化”带来的高执法成本;二是减少部门规章之间的效力冲突;三是建立覆盖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气候治理的全链条规制体系。据立法专家透露,此次编纂拟采用“总则—分编”结构:总则明确基本原则,分编对土壤、生物多样性等18个重点领域作出更细化的规范。相较于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典更突出时代需求。编纂将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生态保护补偿等新制度安排,并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环境权”概念。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指出,此类前瞻性设计有望提升环保领域行政执法效能30%以上,同时将企业合规成本降低约15%。展望未来,这部预计于2026年出台的法典将带来三上影响: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借鉴的“中国方案”;推动环境司法专门化改革提速;促进钢铁、化工等传统行业加快绿色技术改造。随着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区域性立法陆续落地,我国生态环境法律体系正逐步形成“法典+专门法+配套条例”的立体格局。

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表明了以法治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以制度支撑绿色低碳转型的方向;把分散的规则统筹起来,让制度约束更有力度,既回应了发展阶段变化,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法治体系越完善,绿色转型越有支撑;制度越健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就越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