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当前,未成年人校内外的活动空间不断拓展,纠纷诱因也从同学矛盾、社交圈冲突,延伸到网络平台言语对立、群聊起哄、短视频跟风等场景。校园欺凌更具隐蔽性和持续性,一些学生对“玩笑与侵害”“冲动与违法”的界限认识不清;网络空间中个人信息泄露、诱导消费、沉迷成瘾等风险,也在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学习秩序。如何织密校园安全防线、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已成为基层治理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共同课题。 (原因)一上,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快速发展阶段,情绪控制、风险识别和规则意识仍形成——容易受同伴影响——在从众心理驱动下做出过激行为;另一上,网络传播快、匿名性强,使言语攻击、造谣传谣、侵犯隐私等行为更易发生,也更容易放大后果。此外,部分学生对法律责任、证据留存和求助渠道了解不足,冲突发生时缺少理性处理方法,导致“小摩擦”升级为“治安事件”,甚至触及刑事风险。 (影响)若缺少及时矫正与引导,校园欺凌可能给受害者造成心理创伤、影响学业,破坏班级秩序与校园氛围;参与者也可能因一时冲动付出沉重代价,影响升学、就业和个人发展。网络不当行为则可能引发隐私泄露、财产损失、信息被滥用,甚至带来更深层次的违法犯罪风险。对学校和家庭而言,治理成本随之上升,教育合力也更容易被削弱。 (对策)针对上述问题,3月13日下午,新抚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王苏宁、副庭长张博抚顺胜利中学开展“法润校园·护航成长”专题普法活动。两位法官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校园生活实际,用通俗语言和贴近学生的案例,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校园欺凌预防与处置、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等内容进行讲解,帮助学生把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操作的行为准则。 宣讲中,法官重点解读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违法处理的规定,明确该年龄段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且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执行行政拘留。围绕校园常见风险点,法官以案释法指出: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欺凌,或参与校外打架斗殴并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都可能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提醒同学们坚决拒绝“起哄围观”“替人出头”等冲动行为。 在网络安全上,法官提醒同学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谨慎公开个人信息,警惕陌生链接和诱导性内容,理性处理网络争议,避免因言语过激或传播不实信息引发矛盾升级。针对部分学生关注的消费问题,法官结合案例提示校外消费应量力而行,警惕盲盒卡片等可能带来的沉迷和过度消费风险,避免分散注意力、影响学业。 同时,法官以刑法为切入点,围绕校园暴力犯罪、青少年网络行为边界以及正当防卫的认定等内容进行讲解,通过学生更易接触的真实场景剖析违法违规行为后果,引导学生既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也要在冲突中保持克制,依法维权、依法求助。活动现场互动积极,学生认真聆听,并就校园矛盾处理、网络隐私保护等问题与法官交流。 (前景)据介绍,此次宣讲是新抚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落实“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法治建设要求、对接抚顺市“法治进校园”三年行动部署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当地法院将持续推进校园普法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推动普法宣传与学校德育、家校共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形成合力,探索常态化、分层分类的法治教育机制,让法治观念更深入地走进青少年心中,为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提供支撑。
法治教育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一课。通过司法机关与学校的协作,把法治理念带进校园、融入日常,不仅有助于减少校园安全事件,也能引导学生在成长中自觉用法律规范言行,增强规则意识与法治观念,为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