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恋爱关系中的大额资金往来,究竟是“借款”还是“赠与”,分手后能否要求返还?在部分社交场景中,转账被赋予“表达情感”“共同生活”的含义,但一旦情感破裂或出现隐瞒婚姻状况等情形,资金归属便容易引发争议。近日,杭州市一则涉及的民事判决引发关注:一方在恋爱期间持续转账,后发现对方曾处已婚状态,诉至法院要求返还。 原因——法院查明,2020年至2023年间,安某与高某交往期间,高某以偿还贷款、医疗手术、购买物品等为由多次提出资金需求,安某累计转账27万余元。安某分手后以“受欺骗”为由主张返还,高某则辩称款项系自愿赠与或共同花销。审理中,法院结合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指出:双方对“借”“还”并无明确约定,安某多在对方称资金紧张时主动转账,缺乏民间借贷成立所需的合意与证据链,因此不宜简单按借款处理。此外,转账数额持续多年、金额明显偏大,显著超出一般情侣间维系情感的合理支出范围,具有以将来缔结婚姻为期待的特征,应认定为附条件赠与。 影响——该案的另一关键事实在于婚姻状态与知情时间。法院查明,高某于2022年10月离婚,而安某在2021年11月已知晓高某已婚。法院据此认为,安某在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仍继续保持恋爱关系并转账,该行为有悖公序良俗与婚姻忠实义务,法律不予积极保护。最终裁判结果说明了“区分性质、分段处理”的思路:判令高某返还其离婚前收取的转账共计236006元;对离婚后安某继续转账部分,认定为自愿赠与,不支持返还请求。业内人士指出,这个处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现实中“情感投入与财产投入交织”的复杂性:既防止以恋爱之名进行不当利益取得,也对明知违背婚姻伦理仍进行的财产处分作出限制。 对策——从司法实践看,恋爱期间转账纠纷通常围绕三类关系展开:一是借贷关系,需证明双方存在明确借还合意并形成可核验的证据,如借条、清晰的聊天表述与还款安排;二是一般赠与,多为小额或带有特定情感寓意的转账,通常难以在分手后要求返还;三是附条件赠与,常见于较大金额、持续性支出或明显与“结婚期待”相关的给付,条件未成就时可依法主张返还。法官在裁判中往往综合金额大小、给付频次、资金用途、双方沟通记录以及是否存在违背公序良俗等因素作出判断。受访法律界人士建议,公众在恋爱交往中应增强风险意识,涉及大额资金往来时应清晰表达性质与用途、保留必要证据;一旦发现对方隐瞒婚姻等重要事实,应及时止损并依法理性维权,避免在明知不当的情况下继续作出大额处分。 前景——随着移动支付普及,恋爱关系中“即时转账、频繁给付”现象日益普遍,相关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司法机关通过区分借贷、一般赠与与附条件赠与,并将公序良俗原则纳入裁判考量,有助于引导形成理性、健康的交往秩序。下一步,随着典型案例的持续发布和普法宣传的深入,公众对恋爱财产边界与法律后果的认知有望更提升,相关纠纷也将更趋于通过证据规则与价值导向实现定分止争。
这起案件反映了当代婚恋关系中的诚信问题和法律困惑。真挚的感情不应被金钱绑架,健康的关系需要法律意识的护航。在追求幸福时,每个人都应守住道德底线,明确权利义务,让感情回归纯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