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濒危物种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最近深圳皇岗海关在福田口岸查货一个问题,发现一名女旅客没申报就带东西过关。检查她的行李时,发现机检图像有问题。工作人员把她拦下检查,结果在背包和拖车里发现了三只充水透明塑料袋装着的活鱼。后来经过鉴定,这些鱼是“金龙鱼”,也就是美丽硬骨舌鱼。这鱼属于濒危物种,已经被列进国际公约附录Ⅰ了。 这次事件反映出部分出入境人员对野生动物保护法规认识不足。因为金龙鱼观赏价值高,国际上有不法分子试图通过隐蔽手段把它们带进来,谋取私利。这种行为不仅违法我国法规,还破坏全球生态保护合作秩序。同时,非法携带活体动物入境也可能带来外来物种或病原体,给农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带来威胁。海关作为国门第一道防线,给旅客用科技手段检查可疑物品。 现在深圳皇岗海关的这个案例告诉大家:保护濒危物种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次把非法携带的鱼类移交给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收容救护。海关部门会加强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未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一方面各部门要加强执法协作,提升监管效能;另一方面要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为了保护濒危物种、维护国门安全,大家都要牢记住自己的法律责任和生态义务。只有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观念,才能真正构筑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屏障。 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只有持有国家核发的证明书才能进出口濒危物种及其制品。如果有人擅自进出口这些物品,就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