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重大疾病保险赔50万,保险公司找借口说黄女士隐瞒了家族肿瘤史,不打算赔这笔钱

北京金融法院在2022年8月把黄女士投保重大疾病保险、约定保额50万元的案件拿了出来审。2025年1月,黄女士被确诊为肺腺癌,她把某保险公司告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这个案子里,保险公司找借口说黄女士隐瞒了家族肿瘤史,不打算赔这笔钱。虽然一审法院支持了黄女士,可保险公司不服,把官司打到了北京金融法院。二审法院把这个案子安排在2025年1月开庭审理,当庭宣判结果维持原判。 法庭最后认为,“遗传性疾病”这个概念跟“肿瘤家族史”不是一回事,保险公司当时在电子投保单上问的是身体情况,没问到家族史。再加上医学上也没把肿瘤家族史归到遗传性疾病里头,所以不能认定保险公司有明确的询问。 黄女士当时联系的销售人员是保险经纪人,不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她跟经纪人说过家里有人患癌的事儿,经纪人也没详细问就接着办了投保手续。所以不能怪黄女士没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法院认定保险合同有效,保险公司得把理赔款50万元给黄女士,还得退保费6454元,以后保费也不用再交了。主审法官郝笛指出,像这种关于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纠纷占到了人身保险案子的近70%。现在互联网技术对保险业影响大了,投核保理赔环节都变了样。按照“询问告知主义”,保险公司问什么得清楚明白,不能乱用专业术语或者含糊其辞。如果问得太宽泛或有歧义,就该按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来判。 本案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它提醒保险公司在展业时要规范点。通过这次巡回审判和公开宣判,能给行业一个示范作用,帮助大家在投保和理赔上做得更规范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