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规范直播带货 禁售13类食品并设10项行为红线

近年来,直播带货已成为食品消费的重要渠道,但“货不对版”、以次充好、虚假夸大、过期变质食品混入等问题也随之出现,使部分消费者面临维权难、举证难、责任主体难锁定等困境。针对食品直播风险点多、链条长、参与方复杂等特点,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并明确《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施行时间,旨以制度手段补齐监管短板,推动行业从“流量优先”回到“安全底线”。 一是直面问题:食品直播“看得见买不到”“买得到不安全”等痛点仍较突出。直播间强调即时性、强互动和情绪驱动,消费者往往依据画面、口播与“限时优惠”迅速下单,一旦信息失真,后续维权成本明显上升。尤其在跨地域交易、分工多层的情况下,投诉常在平台、商家、主播与服务机构之间反复流转,责任认定迟滞,削弱消费者信任并影响行业口碑。 二是剖析原因:责任边界不清、风险前置不足、宣传话术失范,是乱象滋生的关键因素。一上,直播链路涉及平台、直播间运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主播、MCN机构及第三方服务等多方,若缺少清晰的责任划分和可追溯机制,容易出现“出了问题没人担责”的空档。另一方面,部分平台治理偏重事后处置,对资质核验、选品管理、风险排查、敏感信息提示等前置环节投入不足。再加上一些直播间为追求转化率,通过技术手段美化外观、模糊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界限、引用不规范检测信息等方式误导消费者,更放大安全与合规风险。 三是评估影响:新规落地将重塑食品直播的合规标准与竞争规则。《规定》将直播电商活动主要参与主体纳入统一监管框架,并按不同经营模式切分责任,核心原则是“谁经营、谁负责;谁参与、谁担责”。对平台而言,要求从“被动响应投诉”转向“主动识别风险”,需建立审查登记、培训、风险管控等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形成“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机制。对行业而言,合规不再是“可选项”,而是准入门槛与基本能力;对消费者而言,投诉追责路径更清晰,安全预期更稳定。 四是明确对策:以清单化、规则化手段划红线、压责任,集中治理突出乱象。新规一方面明确直播间禁售食品类别,聚焦社会关注度高、风险隐患大的情形,列出13类禁售食品,包括以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或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检疫不合格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以“负面清单”方式堵住风险入口。另一方面细化10项直播行为禁令,重点约束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不得通过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不得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非保健食品宣称保健功能,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与药品,不得虚构或夸大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信息;同时对食品检验信息发布与引用作出严格规范,防止以“检测报告”“数据结果”包装营销、误导消费者决策。新规还强调,对直接关系消费者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信息,应以显著方式提示,不得以隐蔽表达弱化风险。 此外,新规对“店播”“达播”等不同模式作出区分: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设直播间须具备相应资质;达人带货等以营销为主的模式则需强化选品把关与合规审核,推动从源头、展示到成交的链条治理。处罚方面,《规定》通过更有层次的责任追究与惩戒安排增强威慑,推动各方将守法合规落实为运营常态。 五是展望前景:制度约束与行业自律将共同推动食品直播走向高质量发展。随着平台履责机制逐步完善、风险管控清单落地、智能监测等工具深化应用,食品直播领域有望形成“资质可核验、来源可追溯、信息可核对、责任可追究”的治理格局。短期看,部分商家与直播间可能面临整改成本上升、话术与展示方式调整等压力;长期看,规则统一将压缩投机空间,为守法经营者提供更公平的竞争环境,也将以更稳定的消费信心支撑行业持续增长。

直播电商作为新兴商业模式,在带来消费便利的同时,也带来新的监管课题。新规出台说明了监管部门对行业变化的及时回应:通过明确各参与主体责任、划定禁售食品和禁止行为的“红线”、完善全链条消费者保护机制,为直播电商食品销售建立更清晰的制度框架。这既有助于更有效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也为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提供规则支撑。随着新规正式实施,直播间食品安全环境有望深入改善,消费者购物也将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