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收益管理长期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
电梯广告、停车位租赁、场地出租等产生的收入本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许多小区对收益情况讳莫如深。
业主咨询物业公司,往往得到"收支平衡""用于运维"的笼统回答,具体数字难以获知。
有的小区多年未曾公示收益明细,有的公示栏张贴的是陈年旧账,个别物业企业甚至存在挪用、私自处置公共收益的违规行为。
这种状况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相悖。
民法典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共有的资产,业主理应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问题的根源在于监管制度不够完善,权力制约机制缺失。
长期以来,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和操作标准,物业企业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业委会监督职能不强,业主参与度低。
这种权力失衡状态导致公共收益成为"灰色地带",既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也容易滋生腐败问题,影响社区和谐稳定。
为破解这一难题,各地开始密集出手。
上海市印发的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明确建立公共收入监管账户制度,坚持专户专储、单独列账、公开透明的原则。
福建、江西、湖南长沙、河南郑州等地也相继推出类似举措。
这些地方的共同特点是,将公共收益管理纳入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的轨道。
小区公共收益从"糊涂账"变为"明白账"的转型,折射出我国基层治理从管理向服务的深刻转变。
当每一笔广告收入、每一分停车费都晒在阳光下,当居民从旁观者变为决策者,社区就不再是简单的居住空间,而成为承载美好生活的共同体。
这种"微治理"创新的星火,正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着最鲜活的基层样本。
未来,随着"十五五"规划社会治理改革的深入推进,更多惠及亿万群众的制度创新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