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非法居留和工作被罚款和拘留

最近,深圳的一个案子判了,有个叫章某的男子因为非法居留和工作被罚款和拘留。章某以前是中国公民,后来入籍了新加坡。2018年5月,他以留学归国的身份把户籍迁到了深圳。2020年2月,他用新加坡护照和Q2签证回深圳,签证过期后还没走。同年7月,他又用新加坡身份申请了签证延期。这时候,警察发现他的深圳户籍还没注销。一直到2023年3月才把这个户籍给注销了。然后警察就立案调查了一下。原来章某加入新加坡国籍的时候,已经给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提交了放弃中国国籍的材料,不过他没有在国内办户籍注销手续。出入境记录显示,近十年来章某累计申请中国签证9次,用新加坡护照出入中国达187次。向新加坡驻广州总领事馆核实后发现,他入籍的时候确实提交了放弃中国国籍的证明。另外,他从2007年起就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领工资。根据这些事实,警察认定章某在没有工作许可和有效居留证件的情况下在华工作居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构成了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所以就给他合并处罚了行政拘留和罚款。章某不服处罚就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判后他又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章某说他长期住在深圳生活过,还拿中国身份证办理过港澳通行证、驾驶证等证件呢,他还没在新加坡定居也没主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呢,所以应该还是中国公民嘛。 警察在法庭答辩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国外的中国人自愿加入外国国籍就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章某加入新加坡国籍时已经提交了放弃中国国籍证明了,而且一直拿新加坡护照进出中国边境呢。 法院审理后觉得这些证据确凿地证明了章某已经放弃了中国国籍。所以法院就判决驳回了他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个判决现在已经生效了。 这次案子明确了一个道理:中国法律不承认双重国籍原则。一旦加入外国国籍就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当事人要及时注销国内户籍。用人单位在招人的时候也得核实清楚员工的身份和资质,别惹上法律责任。大家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