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把电池带进电梯被罚800元

5月1日,《北京市消防条例》正式施行。它首次明文规定,禁止把电动自行车或者充电电池带进电梯轿厢,违者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能罚1000元。5月12日这天,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收到线索,说是朝阳区将台乡某小区有人这么干了。消防人员赶紧赶到现场调取监控录像,清楚看到5月12日14点左右,有个叫张某的男住户把电池拎进了电梯。张某这人算是老油条,执法人员给他讲了新规的要求和后果,他嘴上说好要改,结果第二天上午物业发现他又偷偷往里塞。消防人员再次赶到时发现他心存侥幸,以为刚查过一次就安全了。按照规定,张某被处以800元罚款。 与此同时,5月2日北京顺义也发生了类似的事儿。物业人员在巡逻时看到姜某把电池带进了电梯,劝也不听还报了警。顺义区消防救援支队派出人员到场调取了监控视频,确认了姜某确实在那天中午干了这事。姜某给自己找了个理由说是怕淋雨把电池拿回家了,打算等雨停了再拿下来。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他遵守规定,别再干违法的事。 没想到的是到了5月3日,物业通过监控又看见姜某把电池拿进了电梯。这次物业直接上门制止却没成功,又报了警。消防人员认为姜某屡教不改、无视法律,这不仅违法还威胁了大家的安全。根据新条例的规定,这次姜某也被罚了800元。(央视新闻客户端总台记者张河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