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货车司机张某为工程运货,车子被吊车掉落的钢筋砸坏。张某家境不富裕,东拼西凑修好车后,向承包工程的某公司及投保的三家保险公司索赔,对方却拒绝赔偿。张某辗转河北、西安等地起诉,几番波折后案子送到了岚皋法院。听到这里,您可能会问,谁能想到原本这么棘手的事情,在岚皋法院竟然这么快解决了?2月的一天中午,当事人张某手捧一面写着“精研法理 公正为民”的锦旗,径直走进了岚皋法院佐龙法庭。不善言辞的他用质朴的方式表达着对法院的感激之情。说起那次事故,张某心里就像压了块大石头,这次能得到如此圆满的解决,他真是激动得不行。其实案子一开始可没这么顺利。被告一方普遍认为自己不该负责。一个说导致事故发生的对象不是他们,另一个说原告车辆受损属于免赔情形。更有甚者表示导致原告车辆受损的设备有具体的使用人,保险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决心快速解决这个难题。庭审中,法官引导双方举证质证、展开辩论。经过对《保险协议》的严谨分析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深入研究,办案团队终于找到了保险公司应该负责的具体条文以及某工程公司应承担的管理责任。同时还结合客观事实分析了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不适用的原因。理清了思路后法官又仔细计算了赔偿金额和被告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最终一份逻辑严谨、文字缜密的判决书出炉了。“我们并非逃避责任,”被告看完判决书后感慨地说,“只是真的觉得不应该担责。看了判决书这么详细的分析,再加上法官的释法说理,我真的心服口服。”在法官启动“执前督促”程序回访时得知被告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案件也已案结事了。那面静静挂在墙上的锦旗见证了案件的结束也见证了货车司机张某多年来的辛酸终于在法治的港湾里靠了岸。原被告双方对公平正义的那份期盼也在这份判决书中得到了圆满的回应。这个故事的编辑是贾珮椄,责编是志寿审核则是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