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这天,中国人民银行还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一起发了个关于个人贷款的新规定。以后借款人能更清楚地看到自己到底要还多少钱了。为什么这么改?因为之前有的费用不明不白,容易让人搞糊涂,还容易引起纠纷。这次规定把跟贷款有关的所有成本都算进去了,像利息、分期费、服务费这些正常的,还有逾期罚息这种可能发生的。不管是银行、消费金融公司还是小贷公司,这些放贷机构都得遵守。 做贷款的时候,银行得把每项费用是多少、怎么收、折算成年化利率是多少这些都写清楚。还得提醒借款人,除了清单上的钱,放贷机构和他们的合作伙伴都不能再收别的钱了。办业务的时候手续也变了。如果是在银行柜台面对面签合同或者分期,得让借款人在一张清单上签字确认;如果是在网上办,就得弹出一个窗口展示清单,而且还得看一定时间才能确认;要是在网上买东西分期的,就得在下单付款的页面上把这些信息清清楚楚地显示出来。 这个规定要等到今年8月1日才开始生效。不过到了8月1日以后,不管是新办的还是旧的贷款业务,都要按照新规矩来操作。这次消息是由新华社和中国银行保险报一起发的,编辑是徐宁,图是张帆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