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原市长刘佳晨涉嫌三罪被公诉 曾因马拉松成绩引发舆论关注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云南省昆明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刘佳晨涉嫌贪污罪、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一案,经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现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起诉书指控,刘佳晨在担任多个重要职务期间,涉嫌三项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其一,利用担任辽宁省大连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大连市中山区区长等职务便利,多次骗取国家财政资金,数额巨大,构成贪污罪。

其二,在担任大连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共青团大连市委书记、大连市中山区区长、共青团中央统战部部长、全国青联秘书长、云南省丽江市委副书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厅长、昆明市委副书记、昆明市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受贿罪。

其三,不按规定报告,隐瞒其境外存款,数额较大,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

刘佳晨出生于1972年3月,曾在辽宁大连、共青团中央、云南等地任职,履历丰富。

2021年出任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并兼任云南滇中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在担任昆明市长期间,刘佳晨曾因参加马拉松比赛而受到关注,2023年12月31日在上合昆明马拉松赛中,时年52岁的他以3小时47分48秒的成绩跑完全程马拉松,相关话题一度登上网络热搜。

2025年1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刘佳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随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罢免刘佳晨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此案反映出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刘佳晨长期在重要岗位任职,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其违法犯罪行为跨度时间长、涉及金额大、性质恶劣。

特别是隐瞒境外存款罪的指控,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领导干部境外资产监管的日益严格。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严格依法办案,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体现了司法程序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案件的依法办理,彰显了党和国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

从预防角度看,此案警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监督,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同时,也提醒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堵塞制度漏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惩治腐败没有“例外”,监督执纪也不因个人形象、社会关注度而改变尺度。

对任何公职人员而言,权力来自人民、用于人民,依法履职、廉洁用权是最基本的政治要求和法治要求。

唯有持续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格执法,才能把反腐败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