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日前发布公告,决定与职工刘亚萍解除劳动合同。公告称,该员工长期失联、未履行岗位职责,公司多次联系未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对应的规定,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终止劳动关系。 据了解,该公司为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是甘肃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主要承担省内重大工程咨询设计业务。本次解除决定,被视为企业依照《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定》开展用工管理的具体举措。劳动法专家表示,依现行规定,劳动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分析认为,该事件反映出部分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在人事管理制度衔接上的现实挑战。随着国企改革深入,过去相对稳定的用工观念与市场化管理要求之间的摩擦更易显现。甘肃省国资委于2023年印发的《省属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指引》明确提出,省属企业应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此次处理中,企业按规依程序作出决定,既维护了管理秩序,也为同类单位提供了合规参考。 ,公告同时强调将依法处理薪酬及社保等事项,表明在推进规范管理的同时,仍需依法保障劳动者相关权益。近年来,改制企业中的劳动争议并不罕见。2025年全国总工会数据显示,事业单位转企单位劳动仲裁案件量较改制前年均增长12%。 前瞻来看,随着国企三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用工机制的市场化程度有望更提升。本次事件也传递出清晰信号:国有企业正通过严格执行制度,推动劳动用工管理走向更规范。此外,如何在制度刚性与员工关怀之间取得平衡,将成为国企人力资源管理需要持续面对的课题。
劳动关系的稳定,离不开信任与责任的相互支撑。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此次解除决定,反映了企业对管理秩序的维护,也反映出对劳动法律规则的遵循。事件提示,在建设稳定的劳动关系过程中,双方都应强化法律意识与契约精神: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管理——职工按约履行职责——才能共同维护更健康、更可持续的劳动关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