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不是搞出来的而是长出来的(图)

白展堂、郭芙蓉和吕秀才在同福客栈过年的时候,搞的聚会特别热闹。郭芙蓉耍“惊涛掌”助兴,吕秀才吟首诗助兴,白展堂懒着睡觉也没人说他不团结,大家都觉得挺舒服。后来那位觉得“不给面子”的领导就给员工下了最后通牒,非得让大伙去表演不可,结果弄得一地鸡毛。这事儿闹得沸沸扬扬的,大家都在问到底谁能拒绝这种“服从性测试”。 要是员工不愿意去表演,公司能不能直接开除他?法律上的说法是肯定不行的。因为年会大多算是企业文化活动,压根不在劳动合同里写着要必须干的活儿。就像白天开会那种集体活动,要是安排得合理也还凑合,但这不能当成铁饭碗。要想把这事儿搞清楚就得看两个地方:一是看公司有没有明明白白地说“全员都得去”,还把这事儿和考勤、绩效挂钩;二是看公司有没有给点儿甜头或者便利让大伙儿去。 如果只是打着年会的旗号随便乱扣工资或者随意辞退人,这明显是滥用权力。对于这种非强制的聚会,员工有权不参加。要是真的在非工作时间还非要强迫去干活儿,公司就得给加班费或者补休。遇到这种被辞退的情况怎么办?记住维权的三步曲:先把证据全留下,比如公司发的通知、你们聊的记录;接着跟老板好好谈谈理;要是老板油盐不进,就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最后要是还不行,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说到底工评年会是为了啥?是为了让领导有面子还是让员工有获得感?那个觉得“不给面子”的领导心里怎么想咱们不知道,但好的团队肯定不是靠强压出来的。强扭的瓜不甜,逼着一个内向的程序员在聚光灯下讲脱口秀纯属胡闹。这不是凝聚人心是消耗精力。 电视剧《武林外传》里的那种融洽劲儿就挺好。过年包饺子、中秋赏月谁想干啥就干啥没人管着。理想的年会应该像朋友聊天一样轻松自在玩几个小游戏就行。 有些企业的管理思维太落后了。劳动合同里写的是干活儿的时间和技能可不是出让个人尊严的协议。管理者得搞明白权威不是让人怕而是让人服;凝聚力不是来自不得不而是一个个我愿意。 这次法院判了这事其实就是给所有企业提个醒:工作和生活得分开;管理和尊重得分开。文化不是搞出来的而是长出来的。它需要保障员工权益的阳光;需要人性化关怀的雨露;还需要允许人们以舒适状态靠近彼此的空气。 希望更多企业能明白大家心里想的啥别整那些虚头巴脑的形式主义期待让年会不再是为了向上汇报的表演而是并肩作战的一次温暖相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