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公示50城有奖发票试点名单 消费促进与税收监管双轨并行

为落实"促消费、强监管、优环境"政策,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正加速推进。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期完成试点城市评审,拟将50个城市纳入试点范围,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多地省会和重点城市。名单将于2026年1月23日至2月2日公示。试点城市选择综合考虑经济规模、消费活跃度和区域代表性,旨在通过制度激励释放消费潜力,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有奖发票试点的启动是我国创新消费促进方式和税收征管机制的重要举措;50个试点城市的确定为制度科学推进奠定了基础。随着试点深入,这个制度有望成为激发消费活力、规范市场秩序的有效工具,为完善现代税收体系和促进消费升级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