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是全年人员流动最密集、交通压力最大的时段。为满足群众"平安春运、便捷出行"的需求,1月27日至29日,淄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牵头,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及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保畅通、防事故、稳市场为目标,强化部门协同,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呈现"高负荷、强波动、易叠险"的特点;一上,国省干线及重点县乡公路车流密度增大,占道经营、临路摆摊等行为挤占通行空间,容易诱发刮擦碰撞和二次事故;另一方面,客运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运行强度增加,部分车辆带"病"运行、驾驶疲劳、动态监控不到位等问题可能叠加;同时,货运集中导致超限超载冲动,既破坏公路设施,也放大制动距离与侧翻风险,影响通行秩序和运输市场公平。 春运风险往往具有跨区域、跨行业属性,单一部门难以全面覆盖。部分路段监管力量分散、执法信息不对称,容易出现"点上管住、面上反弹"的现象。此外,临近节假日部分从业人员赶工期、抢时效,安全投入和规范意识有所松动;少数经营主体存侥幸心理,通过躲避检查、改变路线等方式规避监管,导致违法行为呈现隐蔽化、流动化特征。 此次集中行动紧扣"保畅+治乱+除患"目标,采取双轮驱动模式,既抓普通公路巡查整治,也抓"两客一危"精准执法。一是创新构建"车巡+步巡+视巡"三维立体监管体系,聚焦国省干线及重点县乡公路,整治占道经营行为47起,排查标志标线标牌不清、交安设施不全等问题,整改公路运营隐患2处、道路交通隐患1处,推动隐患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转变。二是各区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对客运、货车流量集中且超限超载问题突出的重点收费站与国省道路段开展布控检查,累计检查危化品运输车辆29辆次、客运车辆31辆次、出租汽车28辆次,查处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29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43起,形成对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问题的震慑效应。三是坚持执法力度与执法温度并重,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教育纠正与免罚处理,交通运输领域轻微免罚3起、道路交通领域轻微免罚162起,引导守法意识、提升治理接受度,促使管理从事后处罚向规范引导延伸。 行动期间,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出动人员221人次、执法车辆89辆次;公安交管部门出动人员176人次、执法车辆38辆次;公路事业机构出动人员149人次、作业车辆52辆次。多部门同向发力,提升了路面见警率、见车率,促进了执法资源共享和处置闭环。下一阶段,建议从三上持续用力:其一,围绕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重点车辆建立动态风险清单,做到隐患早识别、问题早处置;其二,推动路警路政与公路管养单位常态化信息互通,强化对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高频违法的联合研判和合成作战;其三,改进执法服务方式,加强对驾驶员疲劳驾驶、恶劣天气安全行车等提示,引导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把风险管理前移到日常运行。 随着春运进入后半程,返程高峰、极端天气、夜间长途运输等因素可能带来新的风险。综合治理需要持续保持"严管态势+精准服务"的组合拳,既抓住"两客一危"和超限超载等关键风险点,也注重道路设施完好、应急物资齐备和通行秩序维护等基础保障。通过联勤联动常态化、隐患治理闭环化、执法服务规范化,有望深入提升春运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为群众出行和物流畅通提供更稳定的支撑。
春运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也考验着政府部门的管理能力。淄博市多部门联动执法的实践表明,只有通过部门间的有效协作、执法的精准施策和持续的监管投入,才能真正筑牢道路运输安全防线。这种联合执法的模式值得继续推广和完善,使其成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常态机制,让春运成为安全、有序、温暖的出行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