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3月起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全链条机制,严把“一住两公”安全关

土壤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日益凸显,特别是涉及住宅、医疗卫生、教育等关系公众生命安全的用地,污染防治工作更显紧迫。

安徽省此次出台的联动监管通知,正是针对这一现实需求的制度创新。

在调查评估环节,新规明确要求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尤其是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途的地块,必须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这一规定扩大了污染调查的覆盖面,确保高风险地块不被遗漏。

调查单位需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及时将相关数据录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的规范化管理。

为确保调查报告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新规要求由具备高级以上职称且从业3年以上的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对污染物识别不全、监测数据存疑等问题的报告予以否决,从源头把好质量关。

在风险管控与修复阶段,新规强调因地制宜、科学施策的原则。

污染地块需按"一地一策"原则制定修复方案,突出绿色低碳导向,防止修复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

对污染土壤的去向实施全程监管,污染土壤转运需提前报备运输计划,鼓励通过工业炉窑协同处置等方式妥善处理,严禁超标土壤用于土地复垦。

对暂不开发的优先监管地块,新规要求注重污染管控与土壤固碳增汇相结合,既防范环境风险,又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地块修复完成后需经效果评估,只有达到安全利用标准才能移出管控修复名录,未达标地块严禁开工建设无关项目,确保修复质量。

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是新规的创新亮点。

省生态环境部门将从业单位的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建立"黑名单"与"红名单"机制。

这一做法鼓励建设单位通过信用系统选择从业单位,在招投标中强化信用评价应用,形成守法者受益、违法者受罚的市场导向,有利于提升行业整体规范水平。

部门协同是新规的重要特点。

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需充分考虑环境风险因素,重污染地块修复后优先拓展生态空间或建设新能源项目,实现生态修复与产业升级的统一。

"一住两公"用地供地前,须核查土壤污染信息并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形成多部门联合把关的机制。

新规建立月度信息共享、季度数据更新机制,推进污染地块"一张图"管理,对优先监管地块和重点建设用地实施遥感监测与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违规开发行为,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网络。

这一系列举措的实施,将显著提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通过调查评估的规范化、风险管控的精准化、信用体系的约束化和部门协作的制度化,安徽省正在构建起覆盖建设用地全方位、全链条的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体系。

这不仅为防范土壤环境风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土壤是生命之基,污染治理关乎子孙后代。

安徽此次新规以制度创新推动环境治理,展现了地方政府守护净土的责任担当。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如何平衡开发与保护,如何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仍需在实践中持续探索。

但可以肯定的是,只有筑牢土壤安全防线,才能为美好生活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