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机场第二高速重大事故调查完成 五人坠亡事故原因查明 多方责任人员被依法追究

问题:高处作业环节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暴露出“人、机、料、法、环、管”全链条隐患。

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在索塔爬模导轨顶升作业阶段,爬模架局部坠落导致5名作业人员随结构坠落遇难。

此类工序技术复杂、风险集中,一旦安全控制失效,极易酿成群死群伤,事故性质严峻、教训深刻。

原因:事故并非单一失误所致,而是多重缺陷叠加放大,最终触发结构失稳坠落。

一是作业行为严重违规。

在专业操作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场的情况下,个别人员擅自实施导轨顶升,违反操作规程与作业组织要求;同时存在违规上下交叉作业等情形,进一步推高风险。

二是防护措施缺失。

爬模导轨爬升期间未按规定挂设防坠设施,部分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导致在险情发生时缺乏最后一道“生命防线”。

三是关键构件与验收把关不严。

调查认定爬模锚靴材质不符合设计要求且进场验收不规范,反映出对重要承载部件的质量控制、检验流程、资料管理存在漏洞。

四是方案与设计安全储备不足。

爬模系统结构设计与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意味着风险辨识、受力校核、工况论证及安全裕度考虑不足,技术管理与安全管理未能同频共振。

五是现场监督与责任体系落空。

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不到位,企业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严,属地监管部门监督亦存在不足,导致违章作业未被及时发现和纠正。

影响: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之外,更深层影响在于项目安全信用与行业治理成本上升。

事故造成5名劳动者生命逝去,直接经济损失达893万元,也势必对工程进度、施工组织、质量安全评价产生连锁影响。

对参建单位而言,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执行力受到检验;对公共工程建设领域而言,事故警示大型桥梁索塔等高风险工序必须坚持“技术措施到位、现场管控到位、监管执法到位”,任何环节松动都可能导致不可逆后果。

同时,事故处理涉及刑事追责、行政处罚、纪检监察等多渠道衔接,体现了安全生产“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导向。

对策:以“压实责任、严控风险、闭环整改”为主线,推动从个案处置向系统治理延伸。

其一,严格关键工序作业组织管理。

对爬模顶升、塔柱高处作业等高风险工序,必须落实“到场到岗”要求,明确专业操作人员、项目负责人、监理旁站等关键岗位职责,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开工,严禁无监护、无指挥作业。

其二,强化防坠体系与个人防护“双重保障”。

在制度层面刚性执行防坠设施挂设、生命线设置、作业平台防护等标准化措施,同时以班前教育、抽查考核等方式确保安全带正确佩戴、使用到位,让“可用、会用、必用”成为常态。

其三,把住构配件质量关与进场验收关。

对锚靴等关键受力构件实施重点检验、见证取样与追溯管理,严格材料证明文件、检验报告与现场复核一致性,防止“带病上岗”。

其四,提升方案论证与设计校核质量。

对爬模系统等专业分项工程,前置开展风险辨识与专家论证,完善设计安全储备、施工工况校核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图纸—方案—施工”逻辑闭合。

其五,完善监管协同与执法震慑。

监管部门应将高风险工序纳入重点检查清单,提高穿透式抽查频次,推动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形成有效震慑。

其六,推动责任追究与整改落实同步推进。

对调查报告中涉及的责任人员依纪依法依规处理,推动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开展同类工序、同类设备、同类管理问题专项整治,以整改成效回应社会关切。

前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安全治理需要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加速转型。

随着桥梁索塔超高施工、爬模体系应用日益广泛,风险控制更依赖制度执行力与专业化管理水平。

下一步,推动标准化工序、数字化监测与现场精细化管控相结合,强化对结构变形、间隙变化等异常信号的实时预警,提升隐患早发现、早处置能力;同时以严格责任落实促进参建各方形成“同责共担、协同管控”的治理格局,才能在保障项目建设进度的同时守住安全底线。

这起血的事故再次敲响安全生产警钟,暴露出从施工到监管的全链条责任缺失。

在基建投资加码的背景下,必须正确处理发展速度与安全质量的关系,切实将"生命至上"理念贯穿建设全过程。

只有构建起企业主责、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立体防控体系,才能避免类似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