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宠物投毒刑事案被告放弃上诉 专家呼吁完善动物保护法律体系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多只宠物死亡的投毒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标志着我国首次以刑事公诉方式处理宠物中毒事件。

据悉,被告张某某因在小区投放危险物质,造成严重社会危害,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目前判决已过上诉期限而生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案件回溯显示,事件发生于2022年9月13日晚。

被告张某某因对小区犬只向其电动三轮车撒尿、对其电动自行车造成损坏等情况心生怨恨,遂精心准备投毒计划。

他将灭鼠药中含有的氟乙酸盐与煮熟切碎的鸡脖子混合装入容器,投放在小区快递柜附近等位置,随后将容器丢弃在垃圾桶内。

该行为直接导致小区内11只犬只中毒,其中9只在当日死亡,2只经过抢救生还。

此外,还有两只流浪猫误食后死亡。

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范围广泛,引发小区居民和宠物饲养者的广泛关注。

投毒嫌疑人随后被公安机关逮捕。

2023年1月,法院以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罪正式立案。

2023年10月26日,该案作为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开庭审理。

案件审理过程中历经九次延审,最终于2025年12月11日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被告张某某的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虽然被告当庭提出上诉,但截至12月30日,已超过法定上诉期限,被告未递交上诉材料,一审判决随之生效。

在民事赔偿方面,法院对受害人的部分财产损失予以支持,但对所有受害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未予采纳。

这一判决引起受害人的异议。

12月17日,包括李女士在内的10位中毒宠物主人针对刑事判决部分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申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于12月18日驳回了抗诉申请,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充分考虑了被告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实际损失情况,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罪责刑相适应。

值得注意的是,受害人对民事赔偿部分的不满仍在继续。

李女士和其他原告已就民事判决部分提交上诉材料,案件目前正在二审阶段审理。

这反映出在宠物中毒案件中,如何界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仍是法律实践中的难点问题。

本案的处理过程体现了我国法律体系对新型侵害行为的逐步完善。

将宠物投毒行为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进行起诉和定罪,标志着法律对公共安全和居民生命财产权益保护范围的扩大。

同时,案件也暴露出民事赔偿制度在处理宠物死亡所产生的精神损害时存在的认定困难。

随着社会发展和宠物饲养人数增加,相关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每一起由邻里摩擦升级为公共安全事件的案例,都在提醒城市治理必须把“风险意识”嵌入日常管理:对小区里的噪声、卫生、财物损害等看似琐碎的问题,若缺少有效的协商与救济通道,就可能被极端方式裹挟,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

让规则更清晰、让调解更有力、让执法更及时,是对受害者的告慰,也是对每一位社区居民的保护。

只有把依法解决问题变成共同习惯,公共空间的安全感与信任才能真正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