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武定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及相应机构负责人,会同州生态环境部门赴三个乡镇开展实地视察,这次行动既是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一次系统检验,也是民主监督职能基层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从视察内容看,武定县将生态环保工作的各个关键环节纳入监督范围。集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善程度、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措施、河湖长制和林长制执行情况、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等,都成为视察的重点内容。这种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模式,反映了当地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 视察工作的深层意义在于,它不仅是对现状的评估,更是对责任体系的强化。视察组强调要将生态环保责任层层压实到基层单元,建立问题发现、上报、化解的闭环机制。这种压力传导机制有助于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防止"最后一公里"的落差问题。 从工作成效看,武定县生态环境质量呈现全面向好的态势。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县域内4个国家级、省级控制断面和9个县乡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优良率保持100%,此指标充分说明饮用水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重点河流菜园河、勐果河连续三年维持Ⅲ类水质标准,水城河则连续三年稳定保持更高的Ⅱ类水质,表明水生态系统的自净能力在逐步增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成功创建7个省级宁静小区,这些指标的改善反映了生态环保工作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值得关注的是,武定县在绿色产业发展上形成了新的增长极。新能源产业的布局已经初具规模,累计获批建成、建、待建的新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达109.9万千瓦,其中5个光伏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装机规模29.5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投产2.6万千瓦。这些数字表明,武定县正在从传统能源结构向清洁能源结构转变,绿色发展已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 林下经济发展同样取得突破性进展。精准划定的37.47万亩林地发展模式产值达20.03亿元,这表明生态保护与经济效益实现了有机统一。更为重要的是,武定县的林下经济收益权证改革经验入选了国家林草局典型案例,云南省林下经济产业研究院也在武定成功揭牌,这标志着当地在林业改革创新上走到了全国前列。 生态环保的执法上,武定县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对建筑垃圾违法倾倒问题的治理探索出了新路径,有效破解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县内一家企业的违法倾倒废弃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全省第二批典型案例和全国第四批参考案例,这充分说明武定县在生态环保执法中的高标准和严要求。 从民主监督的角度看,县政协持续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每年通过视察、协商、提案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这种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方式,既肯定了已有的成绩,也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力量,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民主支撑。 视察组强调,乡镇政协委员应当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围绕生态环保领域积极建言献策,助力绿色转型。这种委员参与机制的强化,有助于实现民主监督与科学决策的有机结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更深层次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守住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优的底线,需要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视察监督转化为可落地的整改举措。唯有在基层织密责任网络、在日常工作中提升治理能力,才能让绿色成为武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