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背景:随着全球绿色低碳转型提速,再生钢铁原料作为重要战略资源,国际贸易规模持续扩大。但近年一些国家以“再生资源”名义违规转移固体废物的情况仍有出现,给我国生态环境带来潜风险。此外,现行监管在实物量测定、放射性检测诸上存标准不够统一、执行不够到位等问题。 政策核心:根据海关总署2025年第14号公告,新规确立三项关键监管要求:一是设置钢铁实物量92%的“红线”,低于该指标将直接认定为固体废物;二是更明确放射性物质和危险废物的禁入要求,规定外照射剂量率不得超过所在地天然本底值0.25μGy/h;三是实施全要素申报制度,要求对材质成分、来源途径等12项要素如实填报。值得关注的是,新规首次明确禁止不同种类再生原料混装申报。 深层动因:业内专家认为,此次调整主要基于三上考虑:一是对接国际循环经济规则。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钢铁生产国,需要建立与产业规模相匹配的进口监管体系;二是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要求,补齐再生资源进口监管的关键环节;三是服务“双碳”目标,通过规范再生钢流通促进冶金行业减排。数据显示,每吨再生钢相较以铁矿石炼钢可减少约1.6吨碳排放。 企业影响:新规落地后,具备完善检测能力和规范管理体系的大型钢企将更具优势。以宝武集团为例,其再生钢溯源系统已覆盖从原料进口到成品出厂的全流程监控。对中小贸易商而言,单批货物检测成本预计上升20%—30%,部分技术储备不足的企业可能面临退出压力。海关总署对应的负责人表示,将设置6个月过渡期,帮助企业平稳适应新规。 行业前瞻:业内预计,新规将推动行业加快整合,未来两年再生钢进口或进一步向头部企业集中。与此同时,日本、韩国等主要出口国已启动配套认证体系建设。中国钢铁协会建议,企业尽快推进三项工作:升级检测设备、加强专业报关团队培训、建立供应商预审机制。随着区块链等技术在跨境监管中的应用,未来再生钢有望实现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管理。
此次进口再生钢铁原料监管规则调整,核心在于用制度和标准把好资源循环利用的“入口关”。对企业来说,合规不再是通关的附加要求,而是参与国际再生资源贸易的基本能力。只有将标准落实到采购、检测、装运、申报等环节,才能在更严格的规则下保持经营稳定,并为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更可靠的原料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