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修订

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把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进行了管理办法的修订,这次共给11个部门带来了工作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政策依据加到了办法里,还衔接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政策意见。这个办法明确了把国家基本药物分成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药这几类,化学类按药理学分,中成药按功能分。为了更好地管理目录,国家卫生健康委需要把更名、异名的药品归属认定工作做好。这次目录修订,突出了药品的临床价值,把疾病谱变化、临床应用实践、药品标准变化、新上市情况等因素考虑进去,并且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原则。为了确保动态调整机制顺畅,这个办法强化了基本药物的功能定位,还规定了定期评估和调整周期的原则。国家还建立了监测评价体系,把药品使用情况和临床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应用。这个管理办法制定程序是先组建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咨询和评审专家组。咨询专家根据循证医学、药品使用监测等进行技术评价,提出遴选意见形成备选目录。评审专家对备选目录进行技术论证和评议形成初稿,之后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这个送审稿经审核后按程序报批对外发布并组织实施。这次办法的出台旨在满足我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供应保障等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