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案子里,临时工能不能被认定和单位有劳动关系呢?

在这个案子里,临时工能不能被认定和单位有劳动关系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给你看一个案例就懂了。2022年4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个判决书,这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2年审理的一个案子。案名叫秦兴龙诉安阳县水冶镇搬运站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案号是(2022)豫民再131号。这份判决书给临时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定下了明确的规矩。 北京的张稳稳律师专门研究疑难复杂的工伤案子。他给我们讲了一个基本案情:安阳县水冶镇搬运站是镇办的集体企业,主要做搬运和装卸工作。有个叫秦某某的人在这儿干活儿,还领了工资。他想让法院确认自己和搬运站有劳动关系,可搬运站不同意,理由是他是临时工。 张稳稳律师认为秦某某和搬运站确实存在劳动关系。首先,劳动关系是双方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分什么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在《劳动法》出台之前,人们习惯把临时工和正式工区分开。《劳动法》实施后,原劳动部办公厅发过一个文件明确说:所有用人单位都得和职工签劳动合同,职工在单位享有的权利都是平等的。所以不管是历史上形成的临时工还是合同工,都得一视同仁看待。 其次判断双方有没有劳动关系还要看有没有实质要件:比如有没有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劳动报酬怎么发、工作怎么管这些因素。这个案子里搬运站是集体企业,专门干装卸活;秦某某在这儿工作还提供了工资凭证等证据。这么看来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很明确。 最后总结一下:在2022年4月29日这份判决里,法院认定了秦兴龙和安阳县水冶镇搬运站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有劳动关系。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只要符合劳动关系的条件就应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这篇文章是张稳稳律师关于工伤的第1004篇文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