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柯桥区消保委:11岁孩子偷卖6个银手镯

有一回,一位名叫张先生的市民去绍兴柯桥区消保委诉苦。事情是这样的,他家11岁的女儿最近零花钱花得特别大手大脚,这让张先生起了疑心。他回家仔细一查,发现放首饰的柜子被翻动过,里面少了一条20克的黄金项链和一对1克多的黄金耳环。再一问女儿,原来是她自己把首饰给拆解了,然后在半年里分6次去柯桥区的一家金店卖掉了,一共卖了16000多元。等到家长发现时,这笔钱大部分已经被孩子花光了。无独有偶,上个月还有一个姓赵的市民家里出了事。他清点财物时发现祖传的6个银手镯不见了,原来是13岁的儿子偷偷拿出来卖了。那个儿子把手镯拿到柯桥区的一家首饰店,以1131元的价格出手了。后来家长想把东西追回来,结果发现一部分手镯已经被熔毁了,只好找柯桥区消保委帮忙解决。消保委的工作人员介入后发现,这两件事里涉及的两个孩子都还小,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私自卖掉家里的贵重物品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围。既然家长不愿意承认这笔交易,那交易自然就不成立。对于金店和首饰店来说,它们是专门做生意的地方,明明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还没有核实家长的意见,这是有很大过错的。当然家长也有责任没有看好东西和履行监护职责。最后经过调解,家长把钱退给商家了,商家则退回了一些没有被熔毁的首饰,剩下被毁掉的就换成同重量的其他首饰退回去。现在离2025年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柯桥区消保委接到这类投诉有36起之多,涉及的最小孩子才11岁,最高的金额甚至超过了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