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信息写下来: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罚了惠州市惠东县增光加油站有限公司695,115.16元,因为他们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直接导致少缴了税款。这个违法行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界定的偷税行为。虽说这家公司配合检查,但因为少缴税款占应纳税款比例超过10%,所以还是给了0.6倍的罚款。法定代表人是何文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441323MA548J5L9E。这个处罚就是告诉大家,税务部门对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希望大家都能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规范核算,如实申报,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有个加油站老板何文建,因为搞假账被查了个底朝天。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直接把惠州市惠东县增光加油站有限公司给罚款了70万元左右。根据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布的信息,这家公司被抓现行是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这直接让他们少缴了不少税款,属于偷税的范畴。虽然他们配合检查,但因为少缴金额占到了10%以上,所以只能乖乖接受罚款。根据相关规定,这笔罚款数额算下来就是695,115.16元。这事儿再次证明税务部门对违法行为绝对是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维护税法的权威。不管是老板还是会计,都要把财务核算弄清楚,老老实实缴税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