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特克斯县人民法院获悉,一起涉及医保基金安全的诈骗案件近日审结。
被告人居某因冒用他人医保卡就医,骗取医保基金3.4万余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被责令退赔全部涉案医保基金。
案情显示,2025年1月,居某因头疼需要就医治疗,但由于其未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无法使用自己的医保账户。
为规避医疗费用,居某向邻居阿某借用医保卡,并先后4次前往医院冒充卡主本人就诊。
在就诊过程中,居某对接诊医生谎称自己就是阿某,通过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了1737元医疗费用。
更为严重的是,1月17日至30日期间,居某在医院住院治疗时继续使用该医保卡,累计骗取医保基金32646元。
整个过程中,医院未能及时发现就诊人与持卡人身份不符的问题,暴露出基层医疗机构在身份核验环节存在管理薄弱点。
案件的侦破源于医保部门的日常监管。
2025年4月,特克斯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医保支付核查工作时发现异常数据,经过仔细核实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居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展现了一定的悔罪态度。
11月21日,特克斯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居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予以惩处。
鉴于居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居某表示服判,未提出上诉。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安全运行关系到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各类侵害医保基金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包括冒用医保卡、虚假住院、虚开药品等多种形式,给国家和参保群众造成重大损失。
此案暴露出当前医保基金监管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部分参保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借用他人医保卡就医只是小事,未认识到这一行为已触犯刑法。
二是基层医疗机构在就诊身份核验环节存在漏洞,未能严格执行人卡一致性检查制度。
三是医保基金使用的事前监管手段相对不足,主要依靠事后审核发现问题,客观上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从法律层面看,冒用他人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中,居某骗取医保基金数额较大,其行为性质恶劣,受到刑事处罚是法律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医保基金安全的有力维护。
为堵塞监管漏洞,各地医保部门正在加快推进智能监控系统建设,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对医保基金使用的全流程监管。
同时,强化医疗机构主体责任,要求严格执行实名就医制度,通过人脸识别、指纹验证等技术手段确保人卡一致。
此外,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对医保基金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医保基金安全关乎国计民生,每一起骗保案件都是对公共利益的侵害。
此案的依法判决不仅实现了个案正义,更传递出明确信号:任何企图钻制度空子、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道路上,唯有全社会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才能让医疗保障制度真正惠及每一位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