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三大国有航空公司获悉,东方航空、南方航空、中国国际航空于2025年12月31日相继发布通知,宣布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新标准将适用于2026年1月5日及之后销售的客票。
这是继上一轮调整后,三家航空企业再次同步调整燃油附加费征收政策。
根据三家公司公布的收费标准,此次调整采用按航程距离分段计费的方式。
其中,800公里及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10元人民币;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人民币。
这一标准在三家航空公司间保持一致,体现了行业内部协调定价的特点。
在特殊旅客群体优惠政策方面,三家航空公司均明确,购买婴儿票的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购买儿童票的旅客、革命伤残军人以及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则按减半标准收取,即800公里及以下航段免收费用,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人收取10元。
这一优惠安排延续了民航业对特定群体的关怀传统,兼顾了社会公平与企业经营需要。
针对票务变更情况,三家航空公司均规定,2026年1月5日之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在新标准执行日期之后进行变更,已经收取的燃油附加费将不予退还或补收。
这一过渡性安排旨在明确新旧标准交替期间的收费界限,避免产生争议。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燃油附加费调整是航空公司应对运营成本变化的正常市场行为。
近期国际原油价格波动、航空煤油采购成本起伏,以及民航业整体运营压力,共同构成了调整燃油附加费的背景因素。
燃油附加费作为航空票价的组成部分,其调整机制与航空燃油市场价格存在联动关系,是航空企业成本传导的重要渠道之一。
从更广阔的视角观察,三大航空公司同步调整收费标准,反映出当前民航运输市场的复杂态势。
一方面,随着疫情影响逐步消退,国内航空客运需求稳步恢复,市场活力持续增强;另一方面,航空企业仍面临成本管控、服务提升、市场竞争等多重压力,需要在保障安全运行、提升服务质量与维持合理收益之间寻求平衡。
值得注意的是,燃油附加费调整虽然会对旅客出行成本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幅度相对有限。
对于大多数旅客而言,单程10至20元的调整额度尚在可承受范围内。
同时,航空公司通过提前公告、明确标准、保障特殊群体优惠等方式,体现了市场化运作与社会责任的统一。
交通运输领域专家指出,民航票价形成机制正在逐步走向市场化,燃油附加费作为其中的动态调整因素,将随市场环境变化而适时调整。
建议旅客在购票时关注各航空公司的收费标准变化,合理安排出行计划,选择性价比较高的航班产品。
燃油附加费的每一次调整,既是航司应对经济环境的必然选择,也是民航业服务精细化的重要注脚。
在保障企业可持续运营与维护旅客权益的双重目标下,如何构建更科学、更普惠的航空成本分担机制,仍需政策制定者与市场主体持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