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雁城有个大新闻,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把一个人给判了。是2月3日红网时刻新闻报道的。这个案子是罗姣龙通讯员说的,关于擅自制造别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这个案子里有两个人,郑某还有王某。郑某在深圳开了一家电子产品店,后来他通过网络认识了王某。为了赚大钱,郑某想让王某帮忙做些蓝牙耳机包装盒,上面要印着知名品牌的商标。 王某答应下来,自己买了那个品牌的金属模具和带有商标的说明书。把这些标识印到他准备好的空白包装盒上,组装好之后准备卖出去。 组装完之后,郑某负责联系运输车辆把这些假冒商标包装盒运往外地打算卖钱。结果被公安机关当场抓住了。 法院审理后认定,他们两个人没有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就制造他人商标标识,情节比较严重。两人行为都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最后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还有郑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