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安排:依法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四川省此次换届选举严格依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规定执行。保持基层代表基数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对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地区进行结构性调整。以成都市双流区、简阳市及部分百万人口县为例,其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上限提高至45名,较普通县区增加28.6%。这个调整既符合“城乡同比”的法律要求,也更好适应城镇化进程中人口流动带来的代表性变化。 二、时间规划:科学统筹选举工作节奏 市(州)级选举截止时间设定在2027年第一季度,与县乡选举保持合理间隔。这样的梯次安排有助于:一是避免多层级选举集中推进造成组织资源紧张;二是为基层经验总结和向上衔接留出必要时间。此外,县乡两级继续实行“同步选举”模式,可将基层组织成本降低约30%,这一做法在2016年换届中已得到验证。 三、名额分配:动态平衡各方利益诉求 代表名额配置主要体现三上特点:民族自治地区保持基本规模,如阿坝州13县平均名额为27名;经济活跃区域适当增加,如绵阳三台县、南充南部县等传统人口大县均配额45名;新兴城区按标准平稳衔接,成都新设立的东部新区等首次参与换届即按规定配置35名。整体安排说明了“总量控制、重点倾斜”的分配思路。 四、组织保障:筑牢选举工作基础 省人大常委会已启动三项配套措施:组建由12个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组;开发全省统一的选民登记信息系统;编制《换届选举工作规程》地方标准。有关举措将有助于减少选区划分争议、选民资格认定等易发问题,保障选举工作规范进行,并力争参选率稳定在92%以上。
换届选举既关系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落实,也关系基层治理的平稳运行。把时间表细化为路线图、把路线图落实为责任清单,关键在于依法办事、依规操作、依纪监督,确保程序规范、结果经得起检验、真实反映人民意愿。随着换届工作推进,制度优势将更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四川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民主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