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推出21项金融支持举措补齐服务短板 夯实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支撑

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日前共同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21条重点举措,标志着我国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完善区域金融服务体系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西部陆海新通道作为联通中国西部腹地与东南亚、南亚乃至欧洲的重要枢纽,向南衔接广西北部湾及印度洋航线,向西贯通中亚直抵欧洲大陆,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中占据关键节点地位。

当前,该通道已通达全球127个国家和地区的583个港口,运输货品种类突破1300种,展现出强劲发展势头。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陆磊指出,推动金融支持共建"一带一路",核心在于持续扩大资金融通规模,与相关国家开展多样化金融合作,形成层次分明、规模适度的金融合作网络。

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式生效,我国与东盟各国经贸联系日益紧密,金融领域双向开放亟待提速。

重庆市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近年来会同沿线省区市大力推进通道建设,成效显著。

重庆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新武表示,通道建设呈现出"朋友圈"不断扩大、影响力持续提升的良好态势。

正是基于通道日益凸显的战略价值和发展潜力,八部门联合出台这一指导意见,围绕"通道带物流、物流带经贸、经贸带产业"的发展主线,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

陆磊强调,在当前国际地缘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该文件的发布充分体现了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的决心,对于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对外开放新局面,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积极现实影响。

西部陆海新通道涵盖东中西部"13+2"个省区市,兼具内陆、沿海、边贸等多元经济特征。

如何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形成金融协同发力的整体格局,成为政策设计的重点。

《意见》提出探索沿线省区市金融机构授信一体化机制,建立联合授信和银团贷款制度,构建境内外分支机构"一点接入"式联合服务网络,在省区市内金融与实体联动、省际金融体系跨域联动、通道沿线与东盟等国家金融跨境合作三个层面统筹协调,共同服务新发展格局构建。

构建高质量资金融通体系,是支撑大通道、大物流、大产业、大平台、大市场建设的核心环节。

《意见》聚焦通道基础设施、物流运输、产业发展、商贸往来等关键领域,引导金融机构研发特色化、差异化、适配性金融产品,提供一体化综合金融解决方案,满足不同市场主体、不同发展阶段的多元化资金需求和便利结算需要。

深化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试点,成为物流领域金融创新的突出亮点。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介绍,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是内外贸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发展定位和区位优势高度契合。

银行保险机构在授信管理中,充分发挥铁路运输单证在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货物控制、风险缓释等方面的功能,综合评估企业资质,在授信额度、产品服务、贷款期限、利率费率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和优惠,有效满足企业金融需求。

金融监管总局将推动铁路运输金融单证服务发展成为支持贸易发展的特色金融产品,更好助力企业经营发展。

资本市场为通道建设开辟了多元化市场化融资渠道。

交易所市场提供股票、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融资工具。

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交易所市场支持通道沿线省区市企业累计发行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近7000亿元,有效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中国证监会债券司副司长黄建山表示,证券监管部门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通道沿线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为通道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

八部门联合施策,既是对国家重大战略的精准对接,也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生动实践。

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的关键时期,以制度型开放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不仅彰显中国扩大开放的坚定决心,更将为全球经济复苏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这条跨越山海的新通道,正承载着共建"一带一路"的美好愿景,向着合作共赢的未来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