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推进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公路、铁路、输电线路等线性基础设施具有路线长、跨区域多、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往往不可避免与林地、草地、湿地以及自然保护地空间管控要求发生交叉;一些地方反映,手续办理层级较高、环节衔接不畅、审批事项分散等问题,容易造成项目前期周期拉长、要素保障效率不高。同时,部分线性工程在自然保护区“可避让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在严格保护前提下依法依规实施,也成为长期存在的现实考题。 原因:一上,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生态空间管控力度不断强化——对项目选线、施工方式、生态影响控制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网络化布局加速,跨行政区、跨地类特征更明显。制度层面,需要不突破生态安全底线、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更完善规则供给与程序衔接,推动要素保障从“能不能办”向“更高效、更规范、更可预期”转变。3月16日自然资源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应的负责人对部局联合印发的通知进行解读,表达出以问题为导向优化制度安排的明确信号。 影响:通知的一个重要亮点,是明确在保障生态安全、公共利益等前提下,允许线性基础设施以生态环境无害化方式穿越自然保护区,并与新修订、已于3月15日施行的自然保护区相关法规条款做好衔接。该机制有助于在严格保护的框架内,为确属必要且难以避让的项目提供合规路径,减少“一刀切”带来的现实掣肘,更好统筹生态保护红线约束与民生基础设施供给。例如,在以珍稀水生野生动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部分河流型保护区,历史上因管控要求较严,桥梁、道路等设施设置空间受限。新规强调“无害化穿越”,为采用地下、水下或空中桥梁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生态扰动提供了制度支撑,推动保护目标与区域连通需求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兼容。 对策:围绕提升要素保障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可操作性,通知还从三上作出针对性安排。 其一,优化线性基础设施分段办理林草用地手续。针对线性工程覆盖面广、工期长的现实,通知放宽分段申请办理的组织层级,并将适用范围拓展至各类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旨降低制度性成本、缩短等待时间,提升项目实施的连续性与确定性。 其二,健全用地用海用林用草用湿联动审批机制。通知推动省域内依托统一平台开展联动审批,强调报批地类的唯一性和一致性,并对地方反映较多的“批文到期需重复办理”等情形作出优化安排:在用地报批启动后,如涉及占用林地、草地及自然保护地等批文到期的,无需重新办理。该举措有利于减少重复环节,提升跨部门事项协同效率,增强审批的可预期性。 其三,完善惠民生、促发展政策。通知明确,发展森林草原游憩、露营体验、科普教育等活动所需的小型零星便民设施,可与林业草原直服设施统筹建设,推动林地草地复合利用,更好回应群众亲近自然、休闲游憩的现实需求。这既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也为农文旅融合、服务消费提质提供了更清晰的政策依据。 前景:下一步,政策落地的关键在于把“允许”与“从严”统一起来。一上,各地项目论证、选线比选、工程方案确定阶段应坚持避让优先、最小扰动、过程可监测、责任可追溯,强化生态影响评估与生态保护措施闭环管理,确保“无害化穿越”标准可执行、可核查。另一上,联动审批平台建设、标准规则统一、部门数据共享等基础工作仍需加快推进,以数字化、流程再造提升治理效能。可以预期,随着制度衔接更顺畅、规则更清晰,重大工程建设与自然保护地管理将从“被动碰撞”走向“前端统筹”,在更高水平上实现生态保护与发展需求的动态平衡。
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非对立关系,科学合理的政策调整能为两者找到共赢路径。此次新规既坚守生态底线,也反映了推动绿色发展的务实态度。未来关键在于确保政策落地和监管到位,真正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协同发展,让生态保护成果惠及更多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