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完善抢险救灾车辆通行保障机制 实现全国覆盖高效通道建设

灾害事故应对需要争分夺秒。抢险救灾任务车辆收费公路上的快捷通行,既是应急行动基础保障,也是提升国家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重要环节。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跨省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通行服务保障机制运行以来,累计保障免费通行7.41万辆次,在多地应急处置中打通了生命通道。但试行规程在实际落地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通过制度优化来提升效率。 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部分地区省内执行任务车辆尚未纳入保障范围,形成政策覆盖的"断点";跨省通行的现场查验环节耗时较长,影响车辆快速抵达;不同地区对车辆任务属性、车辆类型的认定尺度不一,容易引发重复核验;救援行动中车辆信息临时调整较为常见,但缺少顺畅的变更通道,现场处置难度加大。这些问题在紧急状态下被放大,直接影响救援效率和公众安全感。 这些堵点既源于跨区域协同的复杂性,也与应急行动的高度不确定性密切有关。抢险救灾任务往往跨部门、跨地域快速集结,信息流、审批流与道路通行的业务链条较长,任何一环不顺畅都可能形成瓶颈。同时,各地管理基础、系统建设与执法口径存在差异,导致标准难以完全一致。现场处置还需兼顾政策执行与交通秩序维护,若缺少统一流程和可操作的特情机制,容易出现沟通成本上升、通行效率下降的情况。 救援车辆通行效率与救援行动成败高度相关。通行受阻不仅延长到达时间、增加救援成本,还可能影响物资投送、应急力量部署与后续保障链条的稳定性。通行机制是否顺畅,也是检验跨部门协同能力、数字化治理水平和法治化保障能力的重要标志。因此,以制度方式减少人为摩擦、以技术方式压缩非必要耗时,具有现实紧迫性和长期价值。 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在总结试行经验基础上,联合印发《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通行服务保障规程》,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新规程共33条,突出全覆盖、可核验、易操作、能追溯的治理导向,重点推出三上举措: 一是扩大保障范围,明确责任分工。规程将省内执行任务车辆纳入服务保障范围,实现抢险救灾任务车辆通行保障的全覆盖。同时明确审核主体:跨省通行由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负责审核,省内通行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交通运输部门指导各地做好通行保障,形成职责清晰、衔接顺畅的工作链条。 二是优化特情处置,提高现场可操作性。针对未及时报备或车辆临时调整等常见情形,规程设置特情处置渠道,明确先收费、后退费的流程,既保障通行秩序,也为救援行动留出处理空间。同时设计《非抢险救灾任务车辆特情告知书》,对政策依据、适用对象、信息补登与退费流程作出说明,减少现场沟通偏差,避免因解释不充分造成通行延误。 三是强化数字化支撑,提升查验效率。规程优化车辆信息报送与审批流程,依托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实现便捷提报、线上快速审批和系统对接。任务车辆到达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可自动识别、抬杆放行,从人工查验转向系统自动识别,以技术手段显著压缩核验时间,提高免费通行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 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推动政策宣传、部门协同与人员培训,促进各地准确理解、规范执行。随着规则统一、流程固化、系统互联互通能力增强,抢险救灾车辆通行保障将更具韧性。在灾害事故突发、交通压力增大时,依然能够以更少的环节、更短的耗时完成通行放行。在跨区域支援常态化背景下,也将为应急资源快速集结提供更可靠的制度保障。

从7.41万辆次的通行记录到全流程数字化再造,中国应急管理体系正在实现从"物理叠加"到"化学反应"的质变。这场关于生命通道的效率革命,既是对人民至上理念的制度践行,也为全球灾害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当每一辆救援车都能在收费站秒级通过时,我们看到的是国家应急能力现代化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