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副局长庞革新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税务部门已准备好优化系统功能,让文化事业建设费能自动判别免征资格,实现“一键确认”即可完成申报。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周正提到,此次免征政策由省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制定,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地域范围仅限于海南岛全岛且不含三沙市,主要针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进行减免。 中新网海口9月18日报道,为支持产业发展,海南省人民政府做出这一决定。这是因为法律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自主减征除生态补偿性质以外的政府性基金,而文化事业建设费是针对广告和娱乐服务经营者按其计费销售额3%征收的收入。 该政策将为市场主体提供长期稳定的预期,缴费人能从第四季度起完整享受免征优惠。免税期限不设上限。 海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董承华指出,海南文化产业基础薄弱且与先进地区有差距。当前正值全岛封关运作准备的关键阶段,发布这一通知有助于促进文化繁荣并推动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税务局等部门将合力把这项惠企政策落实好、执行好,让政策红利惠及广大文化企业。 消息显示,文化事业建设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通知》严格落实了相关法规规定,并明确了免征范围和起始时间。 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当天召开《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通知》新闻通气会。 周正透露,为了支持产业发展,海南将免征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这个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相关规定制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副局长庞革新说,税务部门会优化完善系统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