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11日消息,记者万玉航报道。市场监管总局刚刚修订发布了新的《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给大家带来了四大重要变化。这次的新规则呢,主要是给食品生产经营者还有市场监管部门加担子,确保大家都负起责来。首先就是压实生产经营者的责任,要求他们必须建立召回管理制度。 接下来就是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责。大家知道,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会管自己那边的厂子,设区的市级管县级的厂子。特别注意的是,市场监管总局这回直接掌握了有重大影响的召回案子。还有一个亮点是改进了召回的分级情况。这回综合了地方、行业和专家的意见,按危害大小和紧急程度分了三级。 时间要求也有了变化,原来是24、48、72小时,现在改成了24、36、48小时。这样更精准地防控风险。最后是加大了惩罚力度。之前只是口头说说要配合召回,现在要是不配合的话就会被处罚得更重。特别是针对那些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还有网络平台提供者,如果被责令召回却不执行的话,处罚力度会比以前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