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十四五"时期社会救助工作成效;五年来,该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应急救助机制、特殊群体照顾等取得显著进展,社会救助制度框架日趋完善,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从基本生活保障看,青海省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目前全省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月人均739元,较"十三五"末提高15.5%;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年人均5808元,增幅达21%。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月1108元,增幅为15.4%。这些标准的提升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质量,反映了青海省在保障民生上的持续投入和政策倾斜。 应急救助机制上,青海省建立了更加高效的临时救助体系。民政部门推行急难事项12小时答复、24小时救助的工作机制,大幅缩短了救助办理周期。同时,年度救助上限提高至城市低保标准的5倍,并将5000元以下的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一级,使救助决策更加贴近基层实际。五年来,全省累计实施临时救助88.93万人次,发放资金18.05亿元,有效应对了群众突发性、临时性困难。 特殊群体保障方面成效显著。青海省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不断提高补贴标准。五年来,累计为12.9万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8.34亿元,确保残疾人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切实保障。 社会事务领域,青海省推进了多项改革创新。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让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更加便利。在殡葬改革上,该省累计投入资金4800多万元,为1.7万名选择生态安葬的民众发放奖补资金,生态安葬覆盖全体居民,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尊重了群众意愿。 这些成就的取得,反映了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的理念升级。从单纯的"保生存"向"防风险""促发展"转变,说明了现代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方向。通过建立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青海省正在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民生保障体系。159亿元的投入规模和近300万人次的保障覆盖面,充分说明了该省对困难群众的关切和对民生工作的重视。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青海用159亿元财政投入绘就的民生画卷,既是一份温暖人心的成绩单,也展示了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当救助政策从"雪中送炭"迈向"授人以渔",当民生保障与生态保护、区域发展形成良性互动,这片高原大地正在书写新时代的民生新篇;未来,如何将经济成果更多转化为民生福祉,仍将是检验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