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经济越来越火,直播电商已经变成咱们电子商务里的大块头,也是带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虽说它在拉动消费、给人找工作、帮实体经济发展上都挺给力,但这行里头也冒出了不少坏毛病,比如瞎吹牛、卖残次品、数据造假还有维权难,这些事儿弄得市场乱糟糟的,也让大家信不过。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网信办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弄出了个《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这一招是想趁着行业火的时候赶紧补好制度漏洞,建立个管一辈子的长效机制,其实也就是想让监管部门能在发展的同时守好规矩。 这个《办法》的核心思路就是谁干活谁负责。它给直播电商平台划了个大框框。平台不能光写几句原则性的话就算完,得把直播的特点利用上,像演戏一样全程盯着:从你要入驻就得验明正身,到中间怎么管内容、保留交易记录,再到最后出了事怎么办,平台都得一手抓。说白了就是逼着平台把监管要求变成自己的规矩,从技术到管理流程全都得升级合规能力。 除了平台外,直播间的运营者还有直接带货的主播这两个直接面向消费者的角色也有了明确的行为界限和责任清单。运营者得做好信息公示、核查合作方身份、管好聊天内容这些活儿;主播不能瞎忽悠或者带坏别人名声。这里面用了负面清单来告诉大家哪些是不能碰的红线。这一招是为了让从业者把心思放在好好做产品和服务上。 再往产业链上游看,《办法》还专门管起了给主播找活儿干的MCN机构。这类机构得把内部管理制度给健全了,招募培训人员还有选货的时候都得好好审查。这就把以前对这个环节不管不问的情况给补上了。 至于怎么管得更顺手些,《办法》也想了不少招儿。首先是让市场监管部门和网信部门联手干活,搞线索交接、信息共享那一套;其次是明确了管到哪儿算管到的法律依据;最后还用了信用监管这一手段去惩治不守规矩的人。这些手段凑在一起就让监管方式变了:以前是出事了才罚钱;现在是事前事中事后都得盯着;以前是一个部门单打独斗;现在是多个部门一起上。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算是我国网络市场法治建设的一大步。它给各方划清了谁该干嘛、谁不该干嘛的界限。这样既能把现在市场上那些乱七八糟的现象给治住了,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也为将来行业的发展铺好了路。 不过说到底规矩定得再好还得看能不能执行到位。以后还得靠监管部门、平台、从业人员还有消费者大伙儿一起使劲儿才行。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大家一起建设、一起治理、一起受益的局面。咱们希望直播电商能在阳光下变得更规范、更透明、更讲诚信;最后还能实实在在地帮咱扩大内需、推动数字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这一盘棋走得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