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基层法治建设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支点,也是群众感受法治温度的“最后一公里”。
现实中,部分地区法治宣传与社会生活衔接不够紧、普法方式较为单一、基层治理中法治化水平参差不齐,容易导致法治意识难以转化为自觉行动。
如何以更可感、更可及的方式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提升治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课题。
(原因)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的推出,回应了基层法治建设从“有没有”向“好不好”提升的现实需求。
司法部于2022年部署相关工作,并明确以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务求实效、为基层减负为原则,通过自愿申报、逐级审核与多维评估相结合的程序,形成可对照、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标杆。
这一制度设计背后,既有对普法工作成效的评价导向,也有推动地方将法治宣传教育法落到实处的政策考量——把普法嵌入治理实践,让法律规范在社会运行中真正“用起来”。
(影响)深圳市福田区入选,体现出其在法治宣传教育和基层治理法治化方面的综合表现获得认可。
示范命名不仅是一项荣誉,更意味着形成了可检验的实践样本:一方面,有助于强化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与程序观念,使治理更加规范透明;另一方面,可通过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减少矛盾纠纷成本,推动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共识。
对城市发展而言,法治化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规则更清晰、预期更稳定,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信心,促进创新资源集聚与要素高效流动。
(对策)推动守法普法从“活动化”走向“常态化”,关键在于把宣传教育与制度执行、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相融合。
其一,突出问题导向,围绕群众日常高频场景开展精准普法,把劳动用工、物业管理、婚姻家庭、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作为重点,推动普法从“讲道理”转向“教方法”。
其二,强化基层法治供给能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可及性,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基层。
其三,注重以案释法、以事明法,发挥典型案例的规则指引功能,让群众在真实情境中理解法律边界与权利义务。
其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落实,形成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避免普法与执法“两张皮”。
其五,坚持减负增效,更多依托制度化机制与数字化手段优化流程,用数据评估成效,用实绩检验水平,推动普法工作“重在平时、贵在坚持”。
(前景)示范创建每批周期为三年,强调持续改进与动态提升。
面向未来,示范地区的经验预计将进一步向更广范围推广,促进各地在普法内容供给、治理法治化、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等方面加速补短板、强弱项。
随着法治宣传教育更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与社会运行,法治将从“外在要求”逐步转化为“内在自觉”,在优化治理结构、稳定社会预期、护航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突出作用。
对福田区而言,入选既是阶段性成果,也是新的起点,下一步需在巩固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提升法治服务精细化水平,为超大城市中心城区治理探索可复制的法治路径。
深圳市福田区的入选,既是对其过往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其继续深化法治建设的新的期许。
在新时代背景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让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福田区作为示范区,应当继续发挥引领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深化法治实践,为全国法治建设贡献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