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序中承载欢乐在安全中延续

元旦快要到了,洛阳市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还有公安局一起发通知,说是在跨年夜还有元旦放假期间,全市都不能买烟花炮竹、孔明灯这种容易着火的东西,大家也别带在身上燃放。还有就是得管住无人机这些飞行的“低慢小”航空器。主要是为了防范人员密集的地方发生火灾或者踩踏事故,保护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体现了城市精细化管理和预防风险的结合。 岁末年初本来就是公共安全问题容易出现的阶段,人一多就容易出事。特别是洛阳这个地方,既是历史名城又是旅游景点,过节时人肯定少不了。怎么在热闹过节的同时不把安全防线给弄丢了?这是个挺头疼的难题。这次管控措施主要是为了回应几方面的需要。 一是法律依据很充足。《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这些法律都明确规定了易燃易爆物品怎么管,公共场所怎么守规矩。洛阳这么做就是按国家的规定来办的,说明大家依法办事还是很认真的。 二是为了防风险。以前有些城市就是因为放烟花放不好或者无人机乱飞才出事的,教训挺深刻。这次提前把整个洛阳都管住了,算是把风险堵在门口,想从源头就不让坏事发生。 三是为了保护环境。冬天空气本来就扩散得慢,放烟花会把空气质量搞得更差。洛阳把保护环境的要求也放进了安全管理里,说明现在大家都挺重视生态环境的发展方向。 这次管控政策会带来很多影响。在安全方面,把能卖的、能带的、能放的都给堵住了,无人机也不敢乱飞了,这样就能大大降低火灾和踩踏事件的发生概率,让大家过节心里更踏实点。 在治理效果上看,几个部门一起发提示说明配合得挺好,能形成“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公共安全模式。 在让大家心里有数这块儿,政策通过媒体到处宣传能让大家知道自己该守什么规矩、该负什么责任,一起去维护节日的秩序。 洛阳这次管控注意了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第一就是明确哪些地方不能放东西,特别是那些大型活动现场或者人扎堆的地方都得重点看着点;第二是把能管的都管起来了,不光是烟花炮竹,还有孔明灯、氢气球这些也都列进了清单里;第三就是要把执法的各个部门联动起来多巡逻、多指挥,谁违规就依法处理;第四就是得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官方渠道提前告诉大家该怎么做才能得到理解和配合。 短期内看这次管控能让洛阳元旦期间过得平平安安;长远来看这也是给别的城市做个好榜样,以后过节安全管理可能会更标准、更精细了。 未来的城市治理可能会更注重技术和人工相结合。比如用智能系统实时预警风险的同时再加上日常的宣传教育来提升大家的自律意识。 至于怎么在保证安全和保留节日传统文化之间找到平衡点?这也是以后城市管理者需要一直琢磨的问题。 安全是城市发展的底线也是节日祥和的根基。洛阳以跨年夜为契机推出的这个管控措施既是对法律的贯彻执行也是对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郑重承诺。 它告诉我们现代化治理不光要有处理突发情况的本事还得有提前看到风险并防范的本事。当绚烂的烟花不再意味着无序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一座城市对责任的坚守和对“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理念的实践。 这或许就是新时代城市文明进步的缩影——在有序中承载欢乐在安全中延续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