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通报两起形式主义典型案例 折射基层减负落实短板

近期,辽宁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省纪委办公厅,对两起落实基层减负要求中暴露出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传递出从严纠治“数字形式主义”和“随意进校园”等突出顽疾的明确信号; 问题上,通报指出:其一,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为推进内部数据共享、强化内控管理,自2023年8月起投入建设检验检测业务管理系统,并于2025年1月1日上线运行。但系统运行后,2025年度分支机构制定的质量控制项目中,超过三分之二未纳入系统实施质量控制与管理监督,导致系统功能未能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其二,盘锦市教育部门在组织落实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白名单”制度过程中把关不严。尽管市、县两级均编制了2025年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白名单”,但执行刚性不足、约束不强。2025年以来,在名单之外,公安、司法、生态环境、住建、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以及部分企业,仍在大洼区、兴隆台区部分中小学校开展宣传宣讲等活动。部分教师反映,此类活动往往需要临时调整教学安排,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增加非教学负担。 原因上,两类问题具有一定共性:一是重建设轻应用、重上线轻运营的倾向仍然存。有的单位把信息化系统建设视作“完成任务”,但缺乏贯穿业务全流程的制度配套与数据治理要求,录入不及时、覆盖不全面,致使系统“建而不用、用而不深”,既增加投入成本,也难以形成对基层工作的实质支撑。二是制度执行存在“软约束”。“白名单”本质上是为学校“减压”、为教学“护航”的刚性边界,但在实际操作中,若缺少统一口径、审批闭环和责任追溯,名单容易“写在纸上、松在执行”,部门协同不足、属地统筹不够,导致活动“口子”重新被打开。三是考核导向与责任链条仍需压实。有的地方在推动工作时习惯以“留痕”“见活动”“有材料”体现成效,客观上催生了对基层、对学校的过度打扰;而对违反规定的纠偏问责、通报整改未能形成稳定预期,造成制度威慑力不足。 影响上,上述问题既带来显性负担,也埋下治理风险。信息化系统“空转”会造成重复填报、线下流转与线上系统并存,基层工作人员“多头应付”中消耗时间精力,影响业务质量与监管效能;社会事务进校园失序则可能挤占教学时间,扰乱课堂节奏,使教师精力被分散,更加重学校以外的事务性负担,不利于教育教学主责主业的针对。更深层次看,若任由形式主义变体蔓延,将削弱政策落地的公信力,影响基层干部群众对减负成效的获得感。 对策上,通报所指问题为下一步整改提供了清晰方向:一要把信息化建设从“项目思维”转向“治理思维”,坚持以业务为牵引,完善制度规则,明确数据录入、流程闭环、质量控制项目纳管等硬要求,推动系统覆盖到关键业务、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真正用数据共享减少重复劳动,用流程再造提升监管效率。二要让“白名单”制度长出“牙齿”。严格实行统一管理、归口审批、计划统筹,建立“谁审批、谁负责”“谁组织、谁担责”的责任体系,坚决防止以“临时需要”“联合宣传”等名义变相突破;对确需进校园的事项,推动整合归并、集中开展、能线上不线下,最大限度减少对教学秩序的干扰。三要强化监督与评估,形成闭环治理。对反复出现、整改不力问题,既要通报曝光,也要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同时完善基层减负效果评估机制,把教师、基层工作人员的真实感受纳入评价,防止“减负指标化、落实形式化”。 前景判断方面,随着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持续深化,各地治理重心正从“纠偏个案”向“完善机制”拓展。此次通报既是对典型问题的点名,也是对各级各部门的提醒:越是推进数字化转型,越要防止“数字形式主义”;越是强调协同治理,越要守住校园教学的边界。可以预期,伴随制度刚性增强、监督链条加密、责任落实到人,信息化系统将更聚焦“减负增效”,社会事务进校园也将回归“必要、适度、有序”,为基层治理与教育发展营造更为清朗的环境。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持续发力;此次通报既是对典型问题的警示,也是对各地各部门的鞭策。只有真正把基层干部群众的感受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把减负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才能让基层轻装上阵,集中精力干事创业,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