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推动个人缴费结余可滚存使用

在我国城乡居民医保运行中,一些参保群众对“年度缴费清零”存在误解。按现行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的统筹共济模式:年度内未使用的门诊报销限额不结转——但个人缴费并非“消失”——而是与财政补助一道进入统筹基金,用于全体参保人的医疗费用报销。该设计强化了对大病风险的保障,但也容易让较少就医的健康人群产生“没用上就亏了”的心理落差。

基本医保的核心于通过制度化互助分担疾病风险,让多数人的小额缴费在少数人遭遇大病时起到“雪中送炭”作用。化解“清零”疑虑,一上需要更清晰的政策解读和更便利的基层服务,另一方面也要在基金安全、公平可及的前提下——改进门诊保障与激励机制——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用得安心”。这也是完善民生保障体系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