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审判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也是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金融风险的关键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将破产审判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工作,持续推进专业化建设。2025年新批准的6家破产法庭分别落户长沙、沈阳、贵阳、西安、郑州、福州,使全国破产法庭总数达到24家,形成了覆盖东中西部主要经济中心的布局。 从案件数据看,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呈现量质齐升的态势。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44936件,同比增长7.31%;受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3.69万件——同比增长18.00%——审结3.19万件,同比增长5.07%。这些数据反映出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企业和个人对破产制度的认识不断提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债务问题的意愿明显增强。 破产审判的实际效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体现。通过破产审批程序,全国法院累计化解债务超过4万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16万亿元,稳住就业岗位超过12万个。规范有序的破产程序既保护了债权人权益,也为困难企业提供了重生机会,同时有效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破产制度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专业化建设是提升破产审判质效的必然要求。在主要城市设立专门的破产法庭,配备懂法律、懂经济、懂金融的专业审判队伍,能够更加高效、公正地处理复杂的破产案件。这种专业化的司法安排有利于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效率,增强法律的可预见性,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稳定的法律预期。 展望未来,随着破产法庭覆盖范围的扩大和专业化建设的推进,破产审判将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等起到更加重要作用。
破产不是简单的"终结",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再配置的重要制度。破产法庭布局扩容与专业化建设的深化,既回应了经济转型期案件增长与结构变化的现实需求,也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清晰的规则预期。以法治方式推动市场出清与企业再生并行、效率与公平兼顾,才能在稳预期、稳就业、稳金融的综合目标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持续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