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启动固废污染三年专项整治 已清理3460万吨非法倾倒废弃物

近年来,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问题频发,涉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多个类型,既破坏城乡环境面貌,也对土壤、水体和生态安全构成长期隐患。1月13日,生态环境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我国固体废物年产生量超过110亿吨,固体废物污染呈现点多、面广、链条长的特征,部分地区非法倾倒处置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环境风险与“黑色利益链”交织,治理任务依然艰巨。 问题:从“偷倒一车”到“隐蔽成链”,风险由局部向系统扩散。 从排查结果看,违法问题具有明显的区域指向与类型结构特征:城乡接合部、行政交界区域往往成为监管薄弱地带;山边、水边、岸边以及矿坑溶洞等隐蔽空间,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形成“易进难查、易倒难清”的现实困境。全国排查发现问题约2.7万个,其中建筑垃圾问题占比最高,生活垃圾次之,工业固体废物也占一定比例。这表明城市建设与人口活动产生的废弃物,在转运、消纳、处置环节仍存在短板;而一旦混入工业固废等风险更高的类别,环境危害和处置成本将显著上升。 原因:处置能力与监管短板叠加,驱动非法倾倒逐利化、隐蔽化。 一上,固体废物体量巨大,合法处置需要稳定的设施能力、规范的运输体系与持续的资金投入。部分地区消纳场地紧张、处置能力不足或费用机制不完善,导致合规处置成本偏高,给违法行为留下空间。另一方面,非法倾倒往往跨区域流动,通过“夜间运输、偏远倾倒、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监管,形成从收运、转运到倾倒的灰黑链条。此外,一些生态敏感区域地形复杂、点位分散,传统巡查难以实现常态化覆盖,客观上加大了发现和取证难度。 影响:不仅是“脏乱差”,更是生态安全与公共利益的长期账。 固体废物随意倾倒会造成渗滤液下渗、污染物迁移,带来土壤与地下水风险;河湖岸线、山体沟谷等区域,还可能造成二次冲刷扩散,影响流域水环境安全。对溶洞等特殊地质空间而言,垃圾堆积易破坏原有生态微环境与景观资源,治理过程又面临空间狭窄、清运难度大等问题,处置成本高、周期长。此外,非法处置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挤压合规企业生存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激励,损害公共利益与社会公平。 对策:以三年专项整治为抓手,推进“全链条治理+科技赋能+协同执法”。 生态环境部介绍,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为期三年的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并于2025年6月印发行动方案,明确聚焦城乡接合部、行政交界地区和山水岸边地带,以及矿坑溶洞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治理路径上,强调“发现—核查—整改—清理—恢复”的闭环推进,并把群众举报与遥感监测等手段结合起来,提升线索发现效率和执法精准度。 从阶段性成效看,截至2025年底,生态环境部收到群众举报线索563条、获取遥感线索1682条,并已移交地方核查处理;全国整改问题1.77万个,清理固体废物3460万吨。针对溶洞等重点隐患点位,全国排查6万多个溶洞,发现问题2435个,其中生活垃圾问题占比高,已完成整改2384个,清理处置垃圾等4.9万吨,部分区域溶洞自然风貌逐步恢复。上述数据折射出两个信号:其一,问题存量不小,专项整治仍需持续推进;其二,技术手段与社会监督的结合,正在提升“看得见、查得准、改得快”的治理能力。 前景:从专项攻坚走向制度化治理,关键在补齐能力、压实责任、形成长效。 展望下一阶段,专项整治的成效能否持续,取决于三上:一是加快补齐合法处置能力短板,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衔接,减少“无处可去”带来的外溢压力;二是完善跨区域协同监管与执法联动机制,针对行政交界等高发区域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巡查和案件移送机制,切断跨域倾倒通道;三是强化源头管控和全流程追溯,推动运输、消纳、处置环节规范化管理,提高违法成本,压缩黑灰链条生存空间。随着遥感监测、数据比对和线索闭环管理的深化应用,非法倾倒的隐蔽性将被持续削弱,治理将更多从“运动式清理”转向“常态化预防”。

当前专项整治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有万余个问题亟待解决;需要在巩固成效基础上,完善长效机制,加强源头管控和执法监督,同时培育全社会环保意识。只有坚持标本兼治,才能实现固体废物的规范处理和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