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修订投诉举报处理办法 重拳整治恶意索赔维护营商环境

问题——消费维权需求增长与“恶意索赔”并存。

近年来,随着消费规模扩大、交易方式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投诉举报成为消费者维护权益的重要渠道。

但在维权诉求快速上升的同时,个别人员借“打假”“监督”之名实施“碰瓷式索赔”“程序化施压”,甚至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篡改信息等手段骗赔敲诈。

此类行为不仅加重经营主体负担,也挤占正常维权资源,影响市场秩序与营商环境。

与此同时,电商领域纠纷高发,网店信息不实、责任边界模糊、管辖争议频现,导致投诉办理难度增大、消费者获得感受影响。

原因——制度被利用与平台治理短板叠加。

一方面,投诉举报制度本意在于便利社会监督、提高违法线索发现效率,但当“低成本、高收益”的不当获利预期与个别“职业化操作”相结合,容易出现以程序对抗程序、以投诉牟利的现象。

另一方面,平台经济中经营主体分散、跨地域经营普遍,部分网店公示信息不完整不真实,平台在身份核验、证据留存、纠纷协助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叠加“实际经营地”难以确定等现实因素,导致执法衔接不畅、追责链条不清,影响投诉处理效率与权威性。

影响——既要守住维权底线,也要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若任由恶意投诉举报蔓延,一是经营者将面临反复应对投诉、复议诉讼等程序性压力,合规成本被动抬升,中小商户更易受冲击;二是行政资源被无效占用,真正需要帮助的消费者等待时间延长;三是市场秩序可能被扰乱,形成“以闹取利”的不良示范,损害公平竞争。

反之,若处置不当、简单收紧受理口径,也可能削弱消费者正当维权渠道,影响社会监督功能。

因此,新规的关键在于把握尺度:对正当维权更便利,对恶意牟利更有力。

对策——以程序优化与规则细化提升治理精度。

此次修订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在制度层面作出多项完善:一是针对虚假、恶意投诉举报,明确提出投诉举报应依法依规进行,不得滥用权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对提供虚假材料、冒用他人名义投诉、拒不配合核验真实身份等情形,设置不予受理的规则边界,从源头减少“无效流量”。

二是对涉嫌夹带、掉包、造假、捏造事实等骗赔敲诈行为,强调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强化行刑衔接,提升震慑效应。

三是围绕提高办理质效,完善行政调解程序,对不予受理告知、鉴定检测、委托调解等环节作出增补修改,并引入投诉处理回访与效果评价要求,推动“办结”向“办好”转变。

四是新增消费预警和风险提示相关规定,体现监管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综合治理延伸。

五是优化举报程序,进一步明确形式要件,提升举报真实性和有效性,减少重复举报和信息噪声,提高线索转化率。

在电商平台治理方面,新规针对投诉管辖作出更具可操作性的安排:对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由其在平台公示的地址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该调整回应了现实痛点:当“实际经营地”难以确定、网店信息不实、跨地争议频发时,以“公示地址”与“平台住所地”作为明确连接点,有利于减少推诿扯皮,提升纠纷可追溯性与责任落实效率,也倒逼平台进一步做好信息核验与合规管理。

前景——从“处理投诉”走向“系统治理”的制度升级。

新规自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完善配套流程、加强人员培训、推动平台治理升级预留了时间窗口。

可以预期,随着规则边界更清晰、程序更规范、协同更顺畅,投诉举报工作将更加聚焦真实有效诉求,行政资源配置效率有望提升,消费者维权体验将进一步改善。

同时,对平台经济而言,明确管辖与强化平台责任将推动争议处理更及时、证据链更完整,促进线上交易环境持续优化。

下一步,制度效果仍取决于落实:一要加强对恶意索赔典型案例的依法处置与公开释法,形成震慑;二要督促平台完善实名核验、地址公示、交易记录留存与纠纷协助机制;三要推动跨地区协作与信息共享,提升线索核查与案件移送效率;四要坚持包容审慎与严格规范并重,既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也守护经营主体合法利益。

从"治已病"到"防未病",此次法规修订既是对市场秩序短板的精准修补,更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化实践。

随着新规落地,如何在打击恶意行为与保护正当维权之间保持平衡,仍需监管部门、平台企业和社会公众形成合力。

这不仅是营商环境的优化课题,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生动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