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涉企执法司法规范化问题成为司法机关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要规范涉企执法司法活动,坚决纠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并强化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
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样将加强涉企执法司法监督列为重点工作,并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某地侦查人员伪造举报材料,对外省企业人员违法立案并跨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扣押冻结财物金额超过1亿元。
经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督导,该案得到依法纠正,被违法扣押的财物全部解除返还。
这类执法乱象的存在,根源在于部分地方和执法部门法治观念淡薄、权力监督缺位。
一些执法机关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地方利益的工具,打着维护法律的旗号实施违法行为。
违规异地执法往往突破属地管辖原则,缺乏必要的审批程序和监督制约;趋利性执法则将罚没收入与地方财政利益挂钩,导致执法行为严重偏离公正轨道。
更有甚者,个别执法人员错误地将管理等同于处罚,将执法等同于罚款,这种管制思维与现代法治理念背道而驰。
此类执法乱象对市场经济秩序和营商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企业面对随时可能到来的跨区域执法、不当查封冻结等风险,经营预期受到严重干扰,投资信心大幅削弱。
当市场主体无法获得稳定的法治保障,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必然受挫。
从更深层次看,违规执法行为损害司法公信力,侵蚀法治根基,动摇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其危害远超个案本身。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司法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数据显示,过去一年检察机关依法办理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专项监督案件1.99万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471件,决定不起诉3539人,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26.3亿元。
这组数字充分体现了对涉企执法乱象零容忍的鲜明态度,也是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的具体行动。
但整治工作不能止步于此。
全国政协委员张毅建议,应加快完善异地执法制度体系,明确异地查封、冻结、羁押等强制措施的审批权限和操作程序,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从制度层面切断罚没收入与地方利益的关联。
同时要加大对违规办案人员的惩戒力度,相关案件不能仅停留在不起诉层面,既要依法严惩责任人员,也要公开处理结果,形成完整的监督问责闭环,避免只纠偏不问责的现象。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耿宝建指出,必须推动执法理念实现根本转变,从管制思维向治理思维、服务思维转变,让执法真正回归服务社会、维护公平正义的本质。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
这为构建长效机制指明了方向。
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不是一阵风,而是一项需要久久为功的制度建设。
把制度“篱笆”扎得更紧,把监督“网”织得更密,把责任“链条”扣得更牢,才能让法治成为民营企业最可靠的靠山。
法治越稳,市场越活,发展的内生动力就越强。